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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弋阳肉店被砸调查:公务员承包生猪屠宰场

2013-11-26 07:04  凡 言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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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嵩绘

  宋 嵩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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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弋阳双汇冷鲜肉店被砸事件曝光后,引起各方关注。11月4日,弋阳县宣布废止相关限制文件,终止县内贸办主任科员叶金华对县生猪屠宰场的承包经营权,县纪委对其立案调查。

公务员为何能承包经营?县里为何要出台与国家规定不符的文件?面对市场竞争,政府究竟如何作为?

11月13日晨,一场夜雨后的弋阳县城,笼罩在湿漉漉的雾气里。以江桥为界,近14万人口的县城分为新老两块。陈文云的双汇冷鲜肉店就位于老城区的广场路。

退伍军人陈文云今年24岁,他的双汇冷鲜肉店今年9月25日开业。10月3日凌晨5点,店面遭到当地猪肉批发户陈礼林、时献忠等人的打砸,店员方有明遭到殴打。冲突中,方有明持刀刺伤陈礼林和时献忠。事后,陈礼林、时献忠、方有明等4人被拘留。

时隔一个多月,提起店被打砸,陈文云还是很激动。在他看来,打砸事件并非偶然发生。

开业9天,送货车被拦5次,有关部门6查小店——

店主的遭遇是否偶然?

陈文云说,自店面开张,9天之内,双汇的送货车被拦了5次,分别发生在9月26日、27日、28日和10月2日、3日。带头拦车的正是陈礼林和时献忠。

与此同时,县内贸办、动物检验检疫、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前来检查过6次。陈文云说:“6次执法检查都是叶金华带着来的。感觉不是来执法的,而是故意找事儿。”

陈文云回忆,9月中旬,店里还在装修,县内贸办主任科员叶金华就找过来,要求他向县里备案。按照规定,陈文云已经办理开店必须的手续,包括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为了能顺利开店,他还是把一份报告交到县内贸办。

这之后,9月28日到10月2日,叶金华每天都带着联合执法队到店里检查,每次都提出新要求,比如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台账要登记每个顾客的详细信息等。然而,工商部门告诉陈文云,食品流通许可证主要针对包装食品,出售肉类无需办理。

每次送货车被拦,陈文云都报了警,一共5次。“刚开始警察管,145号文件出来后,警察说不能认定我的店是合法的,就没有对拦车的人采取措施。”陈文云说,拦车的屠宰户手里也有145号文件,他们主动向警察出示了这份文件。

“145号文件”有些规定“语言措辞不当,引起误会”——

弋阳的解释是否牵强?

叶金华要求陈文云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依据,也是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145号文件”。

记者辗转拿到这份印发于9月26日的弋府办字【2013】14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猪肉类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称,要“实行外埠冷鲜猪肉白条肉等猪肉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冷鲜肉进入我县区域销售,经营者应向县内贸办备案,并提供冷鲜肉生产企业的屠宰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动物防疫许可证、肉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和区域销售协议,以及国家认证的安全无公害肉品的认证文件”。

这份文件在陈文云的双汇店开业的第二天印发。9月28日凌晨,叶金华持文件对该店进行了检查。

“既然是县里新出的文件,为什么只单单检查我这一个店呢?”陈文云想不明白。周边商户也证实,几次检查,联合执法队都是直接到双汇店,并没有检查对面农贸市场的猪肉批发户。

而知情人透露,145号文件的起草者正是叶金华。

弋阳县内贸办主任胡长剑告诉记者,这份文件确实是内贸办起草的,当时考虑到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的是确保节日肉类市场食品安全。不过,今年中秋节是9月19日,文件出台时,中秋节已经过去。

记者问胡长剑:“这份文件出台之前,依据什么管理?”

胡长剑:“国务院2008年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记者:“那这5年间,市场上出过什么问题吗?”

胡长剑:“没有。”

记者:“为什么今年要专门出台这样一个文件呢?”

胡长剑:“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吧。”

记者:“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不得限制外地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为何时隔5年之后,要突然出台一份与国家规定不符的文件呢?”

胡长剑:“145号文件有些规定,确实与国家规定相违背,主要是我们学习不够吧。”

弋阳县政府的一位领导称,145号文件有些规定只是“语言措辞不当,引起误会”。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所长张树义指出,145号文件出台的过程涉嫌违背相关程序。“程序本身就是为了避免轻率出台文件,不能一个部门,甚至是一个人想出什么文件就出什么文件,这违背了立法精神,涉嫌利用政府职权谋取私利、打击报复。”

县内贸办主任科员承包生猪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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