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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强劲反弹 中国两部委三天两出重拳治理

2013-11-24 20:35  庞无忌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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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 庞无忌)在两天前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叫停售建“小产权房”后,中国国土资源部24日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整治“小产权房”行动。

虽然两部委去年8月明确出台过遏制“小产权房”的政策,但近期中国多地“小产权房”购买热潮现卷土重来之势。在新一轮“抢购风”的波及下,很多“小产权房”项目出现集中成交和价格跳升的情况。

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并获得国家房管部门颁发产权证的一般商品房不同,“小产权房”大多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其建设和交易不符合法律规定,购房者也无法获得真正的产权。

中国官方近年来曾多次重申,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和“小产权房”。

不过,由于“小产权房”价格低廉,有的仅占同类商品房价格的一半甚至更低,仍然吸引许多民众“顶风”购买。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24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减少了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相较商品房而言“小产权房”的价格优势明显。特别是在商品房价高企的一二线城市,“小产权房”有着较为庞大的购买群体。

同时,在现行的城乡二元土地利用制度下,无法直接通过土地获取财产性收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将目光投向利润可观的“小产权房”,通过新农村建设等各种方式,将建在集体土地之上房屋对外出售,形成大量供给。

于是在供需双方的推动下,“小产权房”在中国成为一种屡禁不止的特殊现象。

陈国强指出,近期小产权房再现升温的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于民间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内容的误读。

官方文件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国土部部长姜大明日前也在解读此文件时提出,积极创造条件,将农村宅基地逐步纳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官方上述表述被一些人误解为未来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有转正入市的可能性,从而带来一波成交热潮。

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24日的视频会议上明确指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以严格用途管制、符合用地规划为前提,“这是硬杠杠,绝不能违背更不可逾越”。

他指出,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恰恰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危害性极大。

徐德明表示,下一步要严查严处一批典型案件,选择1-2起顶风违法继续实施建设和销售、情节恶劣的案件,直接予以查处;同时,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以及监管不力的人员严厉追究问责。

此外,两部委称,要对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全面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并加大督察巡查力度,从源头上消除违法建设“小产权房”的苗头。

中国住建部副部长齐骥也在此间表示,“小产权房”由于不能依法办理产权登记,购房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此外,因设计、施工等脱离监管,质量安全没有保障。因此,必须“把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据悉,23日,北京市已经开始行动,当日清理整治了3处“小产权房”项目。去年6月至今,北京共清理认定83个“小产权房”项目。

虽然官方此次针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挥出重拳,不过陈国强指出,只提“增量”(在售在建“小产权房”)不谈“存量”(已经售出并且入住的“小产权房”)恐有治标不治本之忧。他提醒,如果不将整治范围扩大到已经售出并入住的“小产权房”,买卖双方容易形成侥幸心理,难以根治“顽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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