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武汉重度污染达72小时 启动雾霾天气三级响应

2013-11-24 14:06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治理工作,决定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适时启动雾霾天气三级响应预案,并紧急部署应对雾霾天气各项措施。

按照我市雾霾天气应急机制,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以上时,将由环保局会同气象局确定雾霾天气污染预警等级,报雾霾应急委批准后启动预案。

根据目前的监测资料显示,截至23日18时,武汉市空气质量指数连续51小时超过200,为重度污染等级;连续32小时超过300,为最高级严重污染等级。

市雾霾天气应急处置专项应急委员会称,预计到今天16时,空气质量指数仍然持续在200以上,达到三级响应级别(即武汉区域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在201至300范围内),我市将发布雾霾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三级响应预案。

同时,不排除到今天10时,如果空气质量指数仍然持续在300以上,根据《武汉市雾霾天气应急处置预案》,达到二级响应级别(连续4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在301至500范围内),我市将发布雾霾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预案。

据悉,当达到三级响应级别时,一旦气象条件具备,立即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现重点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污的,立即责令整改;督促未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的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减产10%;道路清扫、洒水抑尘频次增加30%;督促房屋拆除做好降尘工作,停止建筑工地作业(重点市政工程和抢险、抢修工程除外)。

当达到二级响应级别时,在3级响应基础上,对未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的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减产20%;停止所有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停止所有房屋拆迁工程和建筑工地土石方与混凝土搅拌作业,倡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停驶30%公务车等。

当达到一级响应级别时,在二级响应基础上,对未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的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减产30%;道路清扫、洒水抑尘频次增加100%;除公交车外所有机动车在全市范围内单双号限行。

链接

雾霾天气预警级别分类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三级:

一级(极重污染),即武汉区域连续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500以上。

二级(严重污染),即武汉区域连续4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至500(含500)范围。

三级(重度污染),即武汉区域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至300(含300)范围。

截至昨天下午6点15分,市气象台三次拉响雾霾预警。昨天空气质量指数为六级,属严重污染,为今年下半年最脏一天,也成为今年下半年来污染最重的一次雾霾天。

武汉连续两天“严重污染”

预计明后有望达到“优良”等级

记者陈永权 通讯员杨雪晴

连续2天,武汉持续“严重污染”,天空如同蒙上一层灰,成为今年下半年来最强一次雾霾天。随着冷空气到来,预计明后天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有望达到“优良”等级。

数据

PM2.5浓度超标3.5倍

市环境监测中心数据显示,从前天起,我市PM2.5数值开始蹿升,达到最高级——严重污染。昨天上午8点,全市9个空气质量监测点数据“全线飘红”,PM2.5浓度为274微克/立方米,超标健康标准2.7倍。

昨天下午4点钟后下起小雨,但是截至晚20点,全市仍为严重污染,其中东湖高新监测站最近1小时PM2.5浓度为334微克/立方米,超标3.5倍,空气质量指数为六级,属严重污染,超过10月30日的空气质量指数,为今年下半年最脏一天,也成为今年下半年来污染最重的一次雾霾天。

分析

北风携污染物侵袭城市低空

市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我市空气质量严重污染,主要是受到区域天气系统影响。监测显示,周边城市空气质量与武汉一致,石家庄、长沙、郑州及省内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均处于污染状况。

昨天,北方冷空气南下,空气盛行下沉气流,在北风的驱动下,北方的污染颗粒物向我市输送过程中,遇到南方水汽顽强“抵抗”,两者相遇后,被“压”在低空难以扩散,形成雾霾天。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昨天我市空气湿度高达90%以上,近地面汽车尾气、工地烟尘等大量的污染物遇到雾滴,就被包裹成无数个凝结核,悬浮在空气,加剧空气污染。

根据目前气象扩散条件和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预计今天白天我市空气质量仍持续污染。只是在细雨的冲刷下,成为“轻度污染”。随着今晚4级北风到来驱散雾霾,江城空气有望恢复到优良等级。不过随着下周天气持续晴好无雨,雾霾天可能卷土重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