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昆明液化气爆燃事故系非法充装液化气罐引发

2013-11-22 07:13  吉哲鹏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从昆明市相关部门获悉,“11·21”液化气爆燃事故原因初步查明,系个人租用永丰家电城院坝内一废弃单车棚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气罐,在充装液化气过程中导致爆燃。

据通报,事故造成2人死亡,死者均为男性。其中一人为徐某,39岁,四川省人,为该非法液化气罐充装点经营者;另一人为汪某,30岁,系徐某表弟,为非法充装点雇佣工人。

目前,在事故中受伤的2人已送至医院进行救治,现场秩序已恢复,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21日上午,昆明市区永丰路一居民楼院内发生液化气爆燃事故,导致现场2人死亡、2人受伤,停放于院内的五辆轿车不同程度受损。(记者 吉哲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