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三审 停车熄火锁定8类地区
2013-11-21 07:31 邹乐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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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昨天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三审。备受社会关注的“停车超3分钟熄火”拟锁定学校、公园等8类特定区域。同时,“本市建立排污指标交易制”的规定被删除。 “停车熄火”未设处罚条款 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介绍,在今年10月24日召开的立法听证会上,对“停车3分钟以上熄火制度”进行了听证,绝大多数陈述人都对倡导推行停车熄火制度表示赞同,认为这一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同时,陈述人就倡导推行还是强制推行并设处罚提出不同观点。 会后,法制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查阅了香港、台湾和美国、日本等相关立法制度,综合了多方意见。 法制委员会认为,条例草案在规定倡导实行停车熄火的基础上,对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宾馆、办公场所、社区的周边和停车场等特定区域和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应当要求驾驶员停车3分钟以上熄火。同时考虑到重在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环保驾驶,广泛宣传停车熄火制度,未设定相应处罚。 违法排污企业黑名单要公布 此前,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对违法排污,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应由环保部门向社会曝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此次条例草案采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的建议,增加了相关规定,要求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受到相应处罚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排污指标交易制”被删除 原条例草案中规定,“市逐步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制度。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实施办法。” 此次,法制委员会认为,目前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在于,要求排污单位加快压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而不宜实行排污交易制度,不宜由排污单位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有偿取得排放指标。因此,草案中已删除相应的条款。 晨报记者 邹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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