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今天上午就《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报告,这个7章68条的草案在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方面都做了细化规定。 建立疫病风险评估制度 草案中规定,本市建立健全统一的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病源疫病检测、外来动物疫病防范等方面的工作。建立动物疫病状况风险评估制度,市和区、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动物疫病预防监控机构根据国内外动物疫病发生规律、流行趋势和动物疫病监测结果,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状况风险评估,并向有关部门及时通报评估结果。评估结果表明具有较高程度动物疫病发生风险的,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出动物疫病风险警示,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可携带导盲犬乘坐公交 草案明确,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市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动物饲养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配合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犬只养殖场配备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为饲养的犬只实施免疫接种。其他犬只饲养者应当到区、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并按照规定支付免疫费用。 犬只接受狂犬病强制免疫接种的,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标识。犬只饲养者携带犬只在户外活动,应当为犬只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犬只饲养者不得携带未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的犬只在户外活动。未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给予警告,逾期不改,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规定,禁止携带活畜禽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车辆、道路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草案特别指出,携带训练合格的导盲犬等工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受限制。 不得随意埋弃动物尸体 草案表示,动物、动物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动物诊疗、教学科研活动中死亡的动物;染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经检验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宠物尸体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掩埋、弃置。草案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向社会提供无害化处理服务。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居住区等区域。草案明确,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 动物比赛提前两月申报 本市对猪、牛、羊、鸡、鸭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农村地区自宰自食除外。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兽药残留、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检测,并如实记录检测结果,检测结果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动物展览、演出和比赛等活动的主办者,应当提前60天向活动举办地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隔离检疫。擅自屠宰的单位,最高处以20万元罚款。 兽医和执业机构一对一 在动物诊疗方面,草案指出,动物诊疗机构不得在动物诊疗区域从事动物交易、寄养活动。执业兽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物诊疗机构执业,但参加动物诊疗机构间的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除外。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当佩戴载有本人姓名、照片、执业地点、执业等级等内容的标牌。(记者 叶晓彦) 人大建议建立宠物调查制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对《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作出了审议意见报告。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表示,本市现有畜禽养殖场(户)近19万个,其中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2251个,散养户占94%,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的防疫工作相对薄弱。建议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外的养殖场(户)以及其他动物饲养者产生的须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饲养者不能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应当即时将其送交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实施无害化处理或者即时告知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收集单位,由收集单位即时送交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实施无害化处理。 目前,本市宠物饲养的状况缺乏统计,据了解,饲养宠物的种类多,数量大,除猫、狗、兔、鸽等宠物外,还有鼠、蛇、龟、蜥蜴等众多其他宠物。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资料,75%的动物疫病可以传染给人,70%的人的疫病可以传染给动物。因此,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建议,本市建立宠物调查制度,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宠物饲养情况进行调查,对宠物疫病进行监测,采取相应的疫病防治措施。 此外,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在调研中了解到,动物产品检疫凭证的可追溯管理,对小饭馆、餐厅、单位食堂购入动物产品的监管十分有效。因此建议,动物产品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可追溯信息凭据,宾馆、饭店、餐厅、食堂等单位购入动物产品,应当建立规范台账,留存检疫证明或者可追溯信息凭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今年全市因狂犬病死亡7人 市农业局副局长吴宝新告诉记者,近年来全球动物疫情日益复杂,禽流感、口蹄疫、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等在我国呈上升趋势,本市动物防疫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新问题。首先,本市从外埠输入动物和动物产品种类多、数量大。根据统计,2012年,全市27个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累计检查进京动物、动物产品车辆18.97万次,动物2739.75万头只,肉类产品62.8万吨。其次,本市还是候鸟的主要迁徙路线,输入性动物疫病风险成为本市动物疫病风险增大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三,城市家养宠物和流浪动物大量增加,但针对家养宠物的免疫和对流浪动物的收容工作力度不够。以狂犬病为例,2009年至2012年狂犬病死亡病例分别为3例、9例、5例和13例,今年截至目前为7例。(记者 叶晓彦) |
相关阅读:
- [ 11-19]习近平逐条逐句逐字审阅 《决定》审议稿修改539处
- [ 11-15]明溪县人大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座谈会
- [ 11-13]漳平市人大督查法院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
- [ 11-12]上杭县人大跟踪督查全县卫生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 [ 11-12]三中全会闭幕 审议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