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地板采暖催生小区蹭暖族 依靠楼上楼下余热取暖

2013-11-20 15:03  张召旭 来源:大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对不供暖的业主,欧景丽都小区物业都截掉了入户分支管网。记者走访了解到,随着分户控制地板采暖式供暖住宅增多,像王先生这样的“蹭暖族”越来越多。被蹭暖的住户挺窝火  对于不交供暖费的“蹭暖”行为,交了供暖费的住户十分不满。

本报记者 张召旭                  

19日,有不少市民打来电话称,小区是新建小区,有外墙保温层,还是地板采暖,这个采暖季有不少业主都没有交取暖费,可家里也不算太冷,特别是一些夹心层住户,家里温度高的能到18℃左右。对于这部分业主的蹭暖行为,一些业主既无奈也很生气。

夹心层不供暖家里也不冷

19日,在欧景丽都小区租房子的王先生说,他租的房子是3楼,房子是去年12月份租的,当时住进来的时候没有供暖,但一个冬天下来屋里也不是太冷。

王先生说,当时他租的房子楼上楼下和邻居都供暖了,小区还是地板采暖,散热效果比较好,而且还有外墙保温层,他们家之所以不冷应该是蹭了别人的热。“今年供暖季也没有交取暖费,目前屋里温度能到18℃左右。”王先生说,天气冷的时候屋里也能在14℃以上。  

记者走访了解到,随着分户控制地板采暖式供暖住宅增多,像王先生这样的“蹭暖族”越来越多。像星光水晶城、阿尔卡迪亚小区、月亮湾、和馨园等小区,因为这些小区入住率及供暖率都比较高,而且都是新建小区,保温效果比较好,“蹭暖族”的室温比较有保证。

被蹭暖的住户挺窝火

对于不交供暖费的“蹭暖”行为,交了供暖费的住户十分不满。家住阿尔卡迪亚小区的市民梁女士说,他们家楼下的业主从去年开始就没有供暖,今年她问了问物业公司,该业主仍然没有交取暖费。

“我朋友在月亮湾回迁楼住,他们家楼上楼下都供着暖,屋里能达到20多度,我们家也供暖了,可屋里很少能上去20℃。我们家楼下没供暖,我们家的热量肯定要散发到他们家一部分,这样一来我们的温度就低了。”梁女士对此很窝火,但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她也不好意思去找邻居理论。

欧景丽都小区的胡女士说,他们一个楼道里一共有12户居民,去年除了一户没有入住以外,有10户居民都交了取暖费,可今年只有7户居民交了取暖费,这些住户基本都是中间楼层。

说起蹭暖,家住桐凤家园小区的孙先生说,现在很多小区都在进行供热分户计量,每家每户都可以自主控制用气量,达到节约的目的。“如果真是分户计量,那如果邻居不供暖,我家就得多掏不少钱,用更多的热来维持室内温度。”孙先生觉得,蹭暖对于交了钱取暖的业主很不公平。

物业对此也挺无奈

说到蹭暖,就在供暖开始前,城区和馨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刚交取暖费时,就有业主一天跑到物业好几次,就是想看看自己的上下左右邻居是否交取暖费了。“如果邻居都用暖,即使自己不要暖气家里也不冷。”这位工作人员说,不少居民都抱着这样的心理。

对于这些“蹭暖族”,一些小区物业的负责人表示,即使知道有些人“蹭暖”,但他们也没有办法,即使截掉了他们家的管道,他们家还是会吸收别人家的热量,而且目前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如何预防和制止这种行为。

“由于楼房的保温设计等原因,供暖季的热传导难以避免。”城区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只能靠居民自觉。另外,还是呼吁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制止这一行为。

记者了解到,关于蹭暖收费,聊城尚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

有小区收“蹭暖费”

市民刘女士在开发区奥林城市花园有一套96平米的房子,平时根本不在那里住,所以房子从交房到现在基本一直闲置。今年小区物业贴出了一则通知,通知上说:应广大业主要求和相关规定,要求对蹭暖行为采取措施,今年不供的的住户要交30%的蹭暖费,如不交将截断供暖管道,以后再供时,需重新开通并交纳开口费。

对于物业的做法业主有的支持,有的反对,支持者大多是缴纳取暖费用的住户,而反对者大多是空闲房屋的业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