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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夫妻起纠纷 调解无效再分手

2013-11-18 16:15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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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组成一个家庭并不容易,相爱容易相处难。近日,迎江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结婚、离婚、复婚后再离婚案件,让办案法官也无语。

小王和小李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婚后,双方有了一个可爱活泼的儿子。但是随着生活日渐平淡,二人的性格差异也渐渐显露出来,两人经常发生争吵,最终选择了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后,由于孩子的牵挂,两人又在2009年选择复婚并重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复婚生活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夫妻矛盾,性格的差异以及生活上的琐碎,两人又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生活。这一次双方再次选择协议离婚,无奈在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妻子小李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与小王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生子由被告抚养。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努力做双方的工作,希望促成二人和好,但是均未果。

11月11日,在承办方法官的努力下,两人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并依法分割了共同财产,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这次婚姻再次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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