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出“史上最严”生态新政 绿色经济前景广阔
2013-11-16 07:15 董冠洋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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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15日电 题:中国推出“史上最严”生态新政 绿色经济前景广阔 中新社记者 董冠洋 中国官方15日公布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份文件推出了中国“史上最严”的生态环保新政,开启了从源头上系统治理环境危机的新模式,并催生出中国绿色经济的广阔前景。 当日发布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这些措施不仅‘严’,更在于‘新’”,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告诉中新社记者,“新”体现在提出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理出了保护生态的新思路。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当日就《决定》作出说明称,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与体制不健全有关,原因之一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 而此次公布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此外,还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 “有了市场的动力,环保就不再是政府拿着鞭子推,而是导入了内生的市场机制,并催生出新的生态经济”,张孝德分析,产权明晰,则资源保护主体明确,资源价值凸显,通过进一步纳入市场评估、交换体系,给生态环境保护注入了内生动力。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董小君也告诉中新社记者,“没有产权,就会出现‘公地的悲剧’”,而产权明晰将促使主体在开发、利用资源时进行“成本—效益”测算,达到自然资源配置效益的最大化。 同时,董小君特别强调,《决定》中关于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回答了“谁补偿谁”的问题,探索了在产业链上下游、地区间、主体间“如何补偿”的路径,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 就在14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再次明确,中国新一届政府更多依靠市场的力量加强对污染的治理。节能环保产业在中国拥有巨大市场,可以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当然,虽没有市场是“万万不能”的,但市场也并非万能。为避免“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并存,多位专家指出,三中全会正在为中国构建一张“有横有纵,纵横交错”的政府管理“制度网”。 张孝德分析,横向上,中国正在着力将生态文明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纵向上,中国通过制度建设、产权保护等基础工作,激活了政府、地方机构、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动力和活力。 在此次公布的文件中,“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格外引人瞩目。 观察家认为,这体现了官方落实改革的勇气和魄力。中国环境保护部政研中心主任夏光告诉中新社记者,将环境资产是否增值、国土整治、资源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绿色指标与“官帽”挂钩,是对官员考核评价任用体系的重大改革。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的建立,或将预示着相应行政管理体制的新一轮改革。 习近平在关于《决定》说明中强调,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当前中国自然资源按照要素分解由林业、土地、水利等部门分管,这与生态系统本身的整体性、系统性、动态性特征存在矛盾,建立一个与之相匹配的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按照三中全会的改革部署,肯定涉及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整合,未来应该会作比想象还要大的调整”,张孝德分析,围绕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原先缺失的部门,如生态资源普查、资产负债表编制、考核等新机构部门将增补,原先被弱化、边缘化的部门将强化。(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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