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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枪、放藏獒、泼粪 “广场舞”纠纷频发如何化解?

www.fjnet.cn 2013-11-08 12:59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协调无果、投诉无效——广场舞噪音成“无解之题”?

鸣枪、泼粪等针对广场舞的极端事件,折射出广场舞爱好者和普通居民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一些深受广场舞噪音之害的市民认为,类似施某这样的行为虽然有点极端,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广场舞噪音对他们来说似乎是“无解之题”。

出现广场舞噪音后,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与跳舞者当面协调解决,但这种办法很难见效。据了解,北京的施某因为广场舞噪音鸣枪泄愤之前,也曾多次与跳舞的邻居当面协商,但都没有起到效果;在武汉广场舞人群被泼粪事件中,楼上的住户也是不堪噪音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未果,才采取了过激行为。

当面交涉不起作用,很多人想到了政府部门介入,但很多时候都不知道该向谁投诉。对此西安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各个职能部门对噪音的管理范围不同,环保部门管理的是施工噪声,公安部门管理社会噪声,城管部门则负责管理商业噪声,广场舞噪音属于公安部门管理范围。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实际执行中,相关职能部门往往将广场舞等噪声污染定义为民间纠纷,对产生的纠纷采取调解的办法。但是,这种劝导和说服的方式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记者在西安采访的一些小区物业部门也表示,他们对于主要是由业主组织进行的广场舞只能采取劝说的办法,并没有强制管理的权力。而且纠纷双方都是业主,一方要锻炼,一方要休息,两边都不敢得罪。

监管要到位,动静才能两相宜

相关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广场舞爱好者过亿人,主体人群是40到65岁的中老年妇女。对于广场舞的噪音问题,一些舞友也有自己的苦衷。“跳舞要是听不清音乐,动作难以投入,也就起不到锻炼的目的,而且跳舞的人里面不少都上了年纪,有些人听力也不好,声音太小根本听不清。”家住西安北郊名都城小区的相玉琴说。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认为,我国目前对于噪音治理有着相当完备的法律法规,对于广场舞噪声扰民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进行实质性管理。另一方面,受噪音干扰的居民不应采取过激行为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除向相关部门投诉外,还可以诉诸法律,对广场舞组织者提起诉讼,维护自己正当的休息权。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认为,广场舞噪音扰民纠纷,反映出当前城市建设中文化广场等公共设施不足的问题,居民户外锻炼和公共娱乐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使得一部分居民不得不利用小区的公共空间跳舞,从而影响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对于这一问题,除了当事双方要互相体谅和理解外,政府部门也应开辟更多的公共娱乐设施和文化广场供有相应需求的市民使用,同时对广场舞队采取划定区域等办法进行引导和管理,以达到“舞照跳,不扰民”的效果。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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