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江西九江公路局一站长酒后身亡 涉事两负责人被免职

www.fjnet.cn 2013-11-06 20:23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江西九江市纪委就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午餐饮酒进行查处并发出通报。

10月28日上午,九江市公路局下属单位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党支部书记胡某、副处长曹某及机管站站长李某等一行到共青城九江市南湖路网项目检查工作。中午,胡某等三人在项目工地负责人的邀请下到共青城九江市鄱阳湖大道项目经理部食堂用餐。就餐时,项目工地负责人提议喝点自酿酒,胡某先拒绝,后因盛情难却,未继续坚持,与曹某、李某、郭某等3人饮了酒。下午,九江市路桥工程处机管站站长李某意外死亡。

通报称,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党支部书记胡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九江市公路管理局管理不严,事后未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九江市公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处长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九江市纪委对三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九江市公路局决定,免去胡某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党支部书记职务,给予记过处分;免去曹某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副处长职务,给予记过处分;给予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干部胡某(共青城九江市南湖路网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九江市路桥工程处职工龚某(共青城九江市南湖路网项目经理部后勤负责人、司机)、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干部郭某(共青城九江市南湖路网项目经理部机务负责人)警告处分。(肖成)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