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贵阳纪委通报典型问题 34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www.fjnet.cn 2013-11-04 14:09  尹香力 来源:贵阳晚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贵阳市纪委、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我市部分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其中,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的个人被查处。

今年以来,贵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过部署,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了1935次明察暗访,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经核实后,贵阳市纪委对134人进行了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

“9月以来,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对中秋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问题进行暗访时,发现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影响极坏。因此,此次查实的案件和个人,均从严处理,从重处理。”市纪委有关负责人称,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纪检监察系统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将一查到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也将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 (本报记者)

●七个典型问题

1 小碧乡党委书记公款旅游被免职

今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南明区小碧乡党委书记王某某以考察为由,组织7人赴海南、厦门、福州等地公款旅游、娱乐,并存在超标准报销费用的违纪行为,且在厦门、福州、武夷山等地旅游期间,接受私营企业主出资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贵阳市纪委决定并报经市委批准,给予南明区小碧乡党委书记王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范某某,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苟某某,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某某,乡财政所所长白某,乡党政办副主任熊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乡国土所所长陈某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以上7人全部清退外出期间报销费用共50807.2元。

  • 责任编辑:刘玮  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