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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洗手液变“毒液”拷问公共安全

www.fjnet.cn 2013-11-04 13:48  项丹平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为什么一些公共场所提供的免费洗手液变了性质,从洗手液变成了“毒液”?原因很简单,一是洗手液的免费性质,商家为了降低经营成本,置来到公共场所人员安全和健康于不顾,而提供劣质洗手液,即便是提供合格的洗手液,也存在着清洁不及时不全面,导致污垢多、细菌滋生等;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相关单位监管力度不够,才使得免费洗手液堂而皇之地变成了“毒液”。

由各类商家企业提供给公共场所使用的免费物品,不但体现商家企业对于社会大众的一种回馈,更是对本企业形象的一个包装展示和宣传,免费使用的物品包括洗手液,虽不是商业行为却胜似商业行为,其本身就是一种商业促销或为促销服务,即使免费也免不掉对社会应负的安全责任,退一步说,提供给社会大众的免费服务或免费商品,可以无效或无用,但绝不能伤害大众、危害社会,否则,也应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法律制裁。

细节决定成败。一瓶小小的洗手液,反映的却是公共卫生和健康的大问题。对属于商家义务提供的,奉劝一句,若不愿多花几块钱放置符合标准的洗手液,还不如不放;对相关部门有规定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家就有责任提供合格、卫生的产品。在经营过程中商家若连这点小小的职责都做不到,那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也是要打问号的,最终遭遇用脚投票也不是没有可能。

免费洗手液虽小,却折射商家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也事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商家需要自觉,监管部门也要监管到位。如何让“毒手液”远离我们?一要采购的商家自律,不贪图价格便宜而购买没有卫生保障的产品;二要销售的商家自律,把好进货关,抵制假冒伪劣的产品;三要相关部门监管有力,卫生防疫部门要对这些人员密集的商家和场所定期检查,工商行政部门则要对生产、销售“毒手液”的产家、商家及时查处;四是作为公众,我们要学会辨别什么东西是好的,什么东西可能是没有卫生保障的,并避免在公共场所使用不放心的洗手液。

希望所有的商家都能做好类似于提供洗手液这样的服务细节,政府监管部门也能够时刻关注洗手液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莫让最简单的洗手也让公众有“杀菌不成反把细菌引上身”的担忧,不能任由“毒手液”危害公共安全了。(项丹平)

  • 责任编辑: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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