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浙江省卫生厅回应温岭杀医案:医院将设安保设施

www.fjnet.cn 2013-10-29 20:01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针对“本月25号浙江温岭患者杀医案”,浙江省卫生厅今天表示,将在医疗场所建立必要的安保防护措施。

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王桢分析,温岭并非个案,这是全国性的问题,多种因素的共同存在对激化医患矛盾有所影响,浙江将于近日下发保障医疗安全的相关文件,建立医疗场所的必要防护措施。

王桢:按照在岗医务人员的3%,或者是20张床位一名保安,日均门诊量的千分之三,按照这样的一个标准来配备这个保卫人员。

除了配备保安,有条件的医院还可以安装安保设施,即禁止像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医疗机构。王桢说,当前,公众医疗知识的普及亟待提高,医疗科学的探索没有止境,公众对于“医学万能”的错误观念应当转变:

王桢:所有的疾病并不是说现在都能够治疗的,不是所有的病人都能够治愈的,到了医院就要给我治好这是不现实的,0056疾病的病种受到个体的差异,受到医疗技术条件的限制。中国广播网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