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外交部就安倍涉华挑衅言论、美监听他国领导人等答问

www.fjnet.cn 2013-10-28 18:26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问:据报道,27日,禁化武组织发表声明称,叙政府于 24日向该组织提交了化武初始宣布及销毁计划,执理会将据此制定系统、全面、可核查的销毁叙化武方案。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叙利亚政府根据《禁化武公约》规定,在执理会决定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化武初始宣布和销毁计划。这是解决叙化武问题取得的进一步进展,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中方支持禁化武组织在叙利亚化武销毁核查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我们将积极参与禁化武组织叙化武销毁核查工作和执理会相关讨论,推动执理会决定得到切实执行。

问:据了解,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5日通过了中国接受审查的报告,请证实并介绍有关情况。

答:10月2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顺利通过了中国接受审查的报告。报告基调积极,客观、平衡反映了人权理事会对中国审查的情况。审查结束后,许多国家代表向中方表示了祝贺。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