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西一公交司机大意忘关门致乘客坠亡被判刑

www.fjnet.cn 2013-10-28 16:53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从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法院获悉,一名公交车司机在进站停车下客后,大意忘关车后门,继续行驶中,不料有乘客从后门跌落车外身亡。近日经法院审理,司机周某旺因犯交通肇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据贵港市港北区法院介绍,2011年9月15日15时许,司机周某旺驾驶公交车在一站台停车下客后未关车门,继续行驶至贵港建设西路495号民宅门前路段时,站在后车门等候下车的54岁女乘客卢某,不幸从打开的车门跌落至车外的地面上,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旺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周某旺所在的单位贵港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支付卢某医疗费人民币8万余元,并赔偿卢某亲属人民币2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1人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在交通肇事后,周某旺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肇事经过,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法院一审判处周某旺有期徒刑9个月。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