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莫名被抓遭殴打 执法人员仅记过处分引质疑

www.fjnet.cn 2013-10-27 12:11   来源:中安在线 我来说两句

临泉市民莫名被抓进防暴队遭暴打?

36岁的王启林是临泉县一名普通市民,今年7月14日晚一次离奇的“催债”,打破了他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抓、遭暴打、讨要说法,日前,王启林投诉时向记者回忆起那不堪回首的一幕。

疑遭“敲诈”刨根问底

早前,王启林在县城里跑出租,结识了一位叫赵宏春的人。今年年初,他曾向赵宏春借过一万五千块钱。

7月14日晚,赵宏春突然打来电话称,自己搞毒品被防暴队抓了,催王启林还钱。

“两天后,赵找到我,说因为我欠他的钱迟迟未到,他借了高利贷才被放出来,并让我还5万。”王启林说他以为赵是借机敲诈。

见王启林不相信,赵宏春提供了两个手机号码,让其验证。王启林多次拨打了其中一个号码,并连续发了四条短信追问:5万元高利贷的事情是否存在?

“后来,我才知道,我拨打的那个号码是防暴队民警刘浏的。”王启林告诉记者,17日下午,应赵宏春电话之约,他来到县城于寨水果批发市场,没见到赵,却见到另外两人。

诉称在防暴大队里遭暴打

“当时两个人都没穿制服,后来才知道他们是防暴大队民警刘浏、萧进光。”王启林说,他还在纳闷自己为什么被抓,没想到等待他的竟是连番暴打。

“我被打后,因不舒服呕吐起来,刘浏和两名干警铐着我到医院去检查了一下。带回防暴队后,我又遭到殴打,晕了过去。”王启林说,这时候他才怀疑自己被抓,与追问赵宏春拿钱赎身一事有关。

公安局承认打人属实

防暴大队为什么要抓王启林呢?

“他(刘浏)讲是有人举报王启林吸毒。”临泉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负责人谢新光告诉记者,“打人的确有这回事,而且肯定是不对的,局纪委督察大队也调查了。”

“根本没尿检,就说我因吸食毒品,拘留15天。我担心再遭毒打,只好‘签字画押’。”对此说法,王启林不予认同。

7月19日,王启林妻子邹燕向临泉县公安局纪委反映。

“7月19日下午,纪委的人来拘留所,给我做了伤情检查并拍照,补了尿检。后来我得知,我的尿检没有问题。”王启林回忆道。

7月26日下午,王启林被释放。

涉事民警已被记过、调离

从拘留所出来后,王启林找到临泉县公安局纪委,请求追究刘浏等人刑事责任。

9月30日,临泉县公安局最终解除了对王启林的拘留处罚,并通报了此事的处理情况。通报称:民警刘浏在办理王启林吸毒案件过程中,存在一人办案,且有殴打当事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办案程序规定;8月12日,临泉县公安局给予刘浏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巡防大队;对于刘浏的行为是否涉罪问题,已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我无辜被抓,受了那么多罪,就简单记过、调离,谁能接受?”接受采访时,王启林告诉记者,近一个月来,他一直在申诉,希望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市场星报 李超 刘海泉)

  • 责任编辑:陈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