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强奸继女致其怀孕 潜逃一年被抓获

www.fjnet.cn 2013-10-24 16:24  周林利 张君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湖北省郧西县男子李某,趁妻子外出期间将继女强奸,并致其怀孕。10月21日,因故潜返回家的李某被警方抓获。

2012年8月14日,郧西县土门镇居民王某带着女儿小丽到郧西县公安局报案,称其女儿小丽被其继父李某强奸。

接到报警后,郧西县公安局迅速指派土门派出所进行调查。警方调查后认定,李某涉嫌强奸犯罪。就在警方实施抓捕时,李某对其家人谎称外出打工,此后一直杳无音讯。

今年10月21日,郧西警方在获得李某回家的消息后,迅速部署警力将潜逃一年多的李某抓获。

经审讯,2012年6月15日,李某趁妻子外出期间,将其17岁的继女小丽按倒在床上,不顾小丽的强烈反抗将其强奸。事后,李某多次威胁小丽不要将事情告知母亲。

2012年7月份,李某发现小丽怀孕。为防止事情败露,李某将小丽带到一家医院做了人流手术。案发后,李某一直潜逃至今。

目前,李某已被郧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周林利 张君)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