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重庆知名电视节目制片助理三年贪污制作经费176万余元

www.fjnet.cn 2013-10-19 17:36  朱薇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重庆10月19日专电(记者朱薇)重庆当地知名电视节目《凡人有事》栏目制片助理李展以虚增当事人、嘉宾劳务费等方式,三年时间内贪污节目制作经费达176万余元,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近日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经查明,李展自2009年2月担任重庆广电集团《凡人有事》栏目制片助理,负责该栏目的生产、经营、人员及行政管理等。

根据广电集团核定:该栏目每周六期,每期制作经费6500元,先由栏目组将制作经费从广电集团财务中心借出,再根据实际支出票据向广电集团财务中心报销,以冲销借款。从2009年至2012年,李展共借出栏目制作经费553.05万元,存入其银行账户,并将其中的326.125万元转入由栏目组内勤保管的以李展名义开设的中国银行账户中,用于该栏目制作的正常开支,剩余的226.925万元留在李展的银行账户上,由李展保管。从2009年到2012年,李展从自己保管的制作经费中支出50.10416万元用于公务,将其余的176.82084万元用于自己购车、购房、购物及其他个人消费等。为冲平借款,李展让内勤以虚增当事人、嘉宾劳务费等方式虚报劳务费等费用,将全部借款予以冲抵。案发后,李展退出赃款2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展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76.8208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李展退赔部分赃款,可予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退出在案的赃款25万元发还重庆广播电视集团,责令李展退赔重庆广播电视集团经济损失151万余元。

  • 责任编辑:张海燕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