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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民办无房证明两地收费差9倍 官方称早已取消

www.fjnet.cn 2013-10-19 07:29  朱建豪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开价“千差万别”

□记者 朱建豪 实习生 李梦龙

阅读提示 | 同属信阳市辖的两县,同样的一纸“无房证明”,一个收费200元,一个则收20元。随着调查的深入,大河报记者发现,在我省郑州等一些地方,开具“无房证明”不需要一分钱。同样的一份证明,“身价”如此大不同,其中的差异究竟为什么?而据省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今年6月份的一份文件,此项“证明”的收费已经取消,开具“无房证明”属于此范畴,应当免费。

事由

同样一份证明

两地收费差9倍

今年年初,在新乡工作的张先生和爱人计划在当地买房。得知购买首套房只要开具“无房证明”,便可缴纳更低的契税。于是,10月8日,张先生和爱人各自请假回到老家办证明。张先生是商城县人,爱人是光山县人。当天,他带着身份证、户口簿来到商城县行政收费大厅,在房管所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发现其名下并无房产,开具了一张条,上写“某某出具房产档案证明费200元”,让他到住建局窗口缴纳费用。

张先生在住建局窗口缴了200元钱后,经过一番程序,顺利拿到了“无房证明”。回家后,张先生得知,妻子在光山开具的“无房证明”仅缴了20元,这让他十分不解。“这才隔多远,收费就有这么大的差距!”张先生感叹。

探访

两县都说

自己收费有依据

10月16日下午,大河报记者联系商城县房管所,房管所档案办公室叶姓主任说,一般情况下,档案查询不收取费用,但服务要收费,张先生缴的费用是出具档案资料证明费。叶主任表示,具体收费都是按照物价局规定,在10元到300元标准之间收取的,没有超额收费。该县物价局负责价格举报的一位李姓工作人员也表示,档案资料证明费是根据2008年颁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即“豫政[2008]52号文件”,下称“52号文件”)收取的,利用档案资料收费,在10元到300元标准之间收取。

光山县物价局工作人员则表示,该县收费依据为《省发改委关于规范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实施,文件中规定:出具房、地产权等证明材料,对房产按房产单体建筑面积收取标准,私产按100平方米以下收20元,所以开具“无房证明”收费20元。

记者又采访了其他县市房管部门发现,同样依据“52号文件”收费的区县,数额也大不相同,例如同属信阳市所辖的息县、新县,收费为50元,而开封市所辖的开封县收费100元,和光山县持同样收费依据的商丘市房管局则收费50元,比光山县多收取30元,为档案咨询服务费,而郑州则不收费。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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