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多地出租不畏新规宰客依旧 监管缘何不能给力

www.fjnet.cn 2013-10-17 15:40  刘巍巍 杨毅沉 王建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乘客上车前不得询问目的地”“不得中途甩客”“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近日出炉,确定的相关国家标准引发各界关注。新标准剑指行业痼疾令人拍手称快,但一纸新“国标”究竟能否管住“脱缰”的出租车?记者在多地展开调查。

新“国标”雷声阵阵 出租车“疯狂”依旧

记者在北京、江苏、黑龙江等地暗访发现,尽管新“国标”雷声阵阵,但出租车挑客、宰客等现象依然猖獗。

14日下午2点半左右,记者在哈尔滨市中山路上被体验了一回“挑肥拣瘦”。一辆出租车还没到驶进,司机便摇下窗户探头询问“去哪里”,听到目的地感觉不顺路,司机便加大油门扬长而去。一直等到第5辆车驶来,记者才如愿上车。

15日下午4点多,记者在南京市中心长江路打车,候车近一小时后终于“盼”来一辆空车。听说记者要去“夫子庙”,司机便摇起车窗说,“抱歉我要去城北交班,不顺路”。记者只能眼睁睁望着出租车驶离。

南京的哥陈亮坦言,最近几天都在关注新“国标”,也知道“乘客上车前不得询问目的地”这一新规,但要做到不挑客还真难。“一是出租车司机每天交车都有规定时间,临交车前如果不是顺路载客,会耽误交车时间;二是如果乘客要去的目的地正是堵车路段,大多司机不愿因为一档堵车生意而放弃更多赚钱机会,如果堵的时间太长,基本不赚钱。”

除探远近挑活外,在车站、码头等区域,出租车漫天要价等宰客现象普遍存在。15日晚10点半,在苏南某长途车站附近,多辆出租车司机兜转待客。他们对本地乘客不理不睬,对操外地口音的乘客却格外热情。一名从安徽来的男子要乘车到距离车站不足5公里的酒店入住,出租车司机却告诉他:“那里很远,打表不划算,直接给50块钱。”

新规落地 难字当头

出租车治乱,非朝夕之功。哈尔滨市奔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文红认为,出租车新“国标”利于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但实际效果如何有待实际检验。

记者调查发现,新“国标”愿景虽好,具体落地却面临“三难”。

第一难:有令难行。新“国标”明确,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箱的三分之二。而在南京等城市,一些出租车由于“油改气”,不得不在后备箱装设一个燃气罐,占后备箱面积的一半左右。从实际出发,显然不可能达到新规要求。“现在很多城市的出租车都有‘油改气’,并非南京特例,相信做不到这一条的城市还有很多。”南京市客管处相关人士说。

第二难:水土不服。记者采访发现,新“国标”与一些地方规定有出入。如新“国标”规定,“除包车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条似乎表示包车就可以不使用计价器。而南京市规定,出租车必须使用计价器,并未将远距离乘车或包车排除在外。

第三难:无从着手。多位市民和业内人士认为,新“国标”中的一些规定“听起来很美”,但执行起来却“让人挠头”。比如新“国标”规定“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北京市民王然表示疑惑,“对有异味食物该如何界定,乘客该留存什么样的证据?”另外,新“国标”规定出租车企业要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召预约,而对很多小型出租车公司来说,成本过高难以施行。打车软件同样面临困境,有网民质疑,“上车前不让问目的地,是不是意味着打车软件中‘目的地’一栏也要取消?”哈尔滨联众出租车公司的吕师傅说,“乘客通过打车软件叫车大多是在早晚高峰或容易堵车的路段,即使有司机在附近也不会载客,大多会绕着走。”

谋细谋精 强化监管

出租车新“国标”出台,意味着乘客维权将更有保障,出租司机服务门槛也将更高。但新规落实到位,仅靠文字规范远远不够,还要在细节上加强设计,并提高监管力度。

哈尔滨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王伯尊认为,出租车新“国标”统一了全国出租车行业服务标准,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评价体系,有利于加强行业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要根治出租车行业乱象,刹住‘跑偏’的出租车,仅靠个别部门单打独斗难见效果。”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副教授邵晓莹说。邵晓莹指出,目前距新“国标”正式发布还有半年多时间,在缓冲期各地要认真研究落实细则,提高政策的匹配度和可操作性,比如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协调规划、国土等部门,推进城市出租车停靠点建设等。“对于挑客、拒载等乱象的处罚,没有依据也没有相关针对性处罚细则,今后应该统一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业内人士指出,出租车市场本身由管理部门、出租车公司、司机、乘客多方构成,管理部门与出租车公司存在利益博弈,出租车公司与司机存在利益博弈,进而导致司机与乘客产生利益博弈。因此,出租车新“国标”需理顺上述多方利益关系,否则只能治标不治本。(记者 刘巍巍 杨毅沉 王建)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