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滁州学校看广告:道歉不诚恳 有利益输送?
www.fjnet.cn 2013-10-17 07:05 范传贵 来源:《新闻1+1》 我来说两句
(播放短片) 解说: “学习考试好帮手讲座观后感急急急!!!”这是发布在某网站上一个寻求帮助的帖子,三个感叹号表达了发贴人的急迫心情,而在随后的补充信息里,发贴人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说明,“不是我想给它做广告,是老师要我们写,真搞不懂老师为什么要让我们去看一个虚假广告。” 一个帖子背后不知道有多少人有着同样类似的需求。记者注意到,该帖发布时间是2011年9月份,也就是说这样的事情并非第一次出现。同时,在这个帖子下面提出类似需求的网友还不止一个,他们中最早的时间可以到2008年。 有人求帮助,就有人晒观后。在河南省某市第二小学校训通论坛里,某小学生贴上了自己的观后感,这位小学生在观后感里自己总结了如何运用考试心理与技巧的三个要点,第一考前一两天不复习,准备学习用品。第二,认真填写姓名班级,审清题意。第三,对自己要有自信。在随后的评论帖中,很多同学校的评论者纷纷给这篇观后感以不错的点评,但也有人认为美中不足的是这个200的字的观后感太短了,因为四年级和六年级的要求是400字以上。诸如此类的观后感很多,其中不乏稚嫩的语言,毕竟这里面所传授的考试技巧,对于这些小学生来说还有点为时尚早。 听完之后,我觉得我们现在丰衣足食,更应该好好学习。 以后我不但要及时复习,天天复习,还要多看教育频道关于学习的节目。 《学习考试好帮手》宣传资料: 家长朋友们,如果你的孩子能坚持十六节课,学完这个《学习考试好帮手》,你问一下孩子什么感觉,他会告诉你三个字,哪三个字同学们?非常好。 解说: 明为看节目,实为卖教材。这样的一幕过去五年内在福建、辽宁、安徽、宁夏等全国多个地方都出现过,到底合不合法,为什么一个一戳就破的软广告可以打着教育部门的旗号,以类似甚至完全相同的方式不断上演,《法制日报》记者范传贵曾经对此做过专门的调查。 《法制日报》记者 范传贵: (教育部门)觉得这也不算什么多严重的事情,也没有造成多严重的影响,甚至有的态度还特别不好。就说没空折腾这个事情,包括我们也要求他们去查证,到底这个错误的通知来源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他们都拒绝。所以我觉得教育系统对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没有足够重视,也可能出于遮丑,或者说不去做一些反思,这应该是让它这么多年里反复在各地上演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 解说: 一份来自教育部门要求观看的通知,一档最终以推销教材为目的的广告节目。我们不知道主管部门在这样的电视软广告中有没有利益驱动,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没有孩子和家长共同观看的一声令下,也就不会有这个教材的大卖。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商业沾上了关系,怎么还能一心维护孩子的天空。 评论员: 同样的手段,同样的视频,同样是由教育部门下发下来的通知,那么在2006年开始到现在,应该说同样的伎俩一直在上演。为什么能够始终地屡次进行却没有被戳穿。接下来我们再连线熊丙奇院长。 (电话连线) 评论员: 熊院长您看,刚才这个采访记者的时候,记者也在说了,可能是教育部门对类似事情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您觉得这是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的一件事情,应该说跟每个学生都相关的事情,却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呢? 熊丙奇: 我觉得教育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是因为我们的司法机关没有接入调查。有时处理往往是不了了之,我觉得应该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如果存在商业机构和教育部门学校的输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才能够防范这样的事情反复上演。 评论员: 另外一个在记者刚才也说了,有的教育部门认为这件事本身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您怎么看待这种心态? 熊丙奇: 我觉得这样的心态反映出教育部门,对学生的这种权利的不尊重。 评论员: 熊院长您看,现在这个中小学习的权益,包括现在有一些大学生的权益也在不断地就被侵犯,而且现在侵犯的门槛似乎是越来越低。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另外怎么去保护学生的利益、权益? 熊丙奇: 我觉得这个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其实讲我们的学校,不管是中小学还是大学生,它体制上都叫依法治校,要严格按照现有的法律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现在这方面还是有很大的欠缺。另外一方面,在中小学里面我们要建立起更好的管理机制,在大学建立起这种现在大学制度,只有中小学有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办学的监督,在大学里推行学生自治,然后才能够让办学者的行为能够真正地尊重学生的权益,不是说侵犯学生的权益。 评论员: 谢谢熊院长,我们一直就说师道是什么,是传道、受业、解惑。其实现在看,除了这样的一系列的从古至今就有的一系列的做法之外,还要有这些教育部门发自内心地去保护孩子们的利益不受外来的商业利润的侵扰。好,这就是今天的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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