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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子内衣藏毒入境中国被抓 报酬仅 58元人民币

www.fjnet.cn 2013-10-11 18:25  李敏军 吴祖环 朱晓祯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防城港10月11日电(李敏军 吴祖环 朱晓祯)为了2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58元)的“运费”,越南籍女子何某铤而走险,将毒品藏在贴身内衣里带到中国,但刚到中国防城港东兴口岸边防检查站门口便被中国警方当场抓获。

广西东兴市法院10月9日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30岁,以从越南芒街带饼干、米粉到相邻的中国东兴市出售为生,日均可赚10至20万越南盾。2012年11月8日,何某在越南芒街市受另一名越南籍女子雇请,将两包用油纸包装的所谓“头疼药”带到东兴市,报酬是2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58元)。该女子并嘱咐将何某该两包物品放在内衣位置藏好,不要让过境检查的工作人员发现。

按照上述指示,被告人何某将两包物品放在贴身内衣里,从越南芒街市经口岸携带到中国东兴市。当日13时许,被告人何某到东兴口岸边防检查站门口时被中国警方识破并抓获,当场从其身着的胸衣内搜出疑似毒品海洛因两包。经鉴定,被查获的两包物品均含有毒品海洛因成分,净重20.29克。

法院认为,因被告人何某在入境前,被人明确嘱咐“不要让检查的工作人员发现”,被告人遵从嘱咐并采用高度隐蔽方式携带毒品入境,说明其应当意识到帮人携带的是违禁物品,因此被告人何某提出其系受人蒙骗,并不明知所携带的是毒品,故不构成走私毒品罪的说法,法院不予采纳。(完)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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