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套房”书记的腐败蜕变路
www.fjnet.cn 2013-10-04 11:15 任会斌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4日电(记者任会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日前,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杨汉中当庭表示不上诉。 从有为的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杨汉中是如何蜕变的? 年均受贿330多万元,单笔最高1000万元 杨汉中祖籍山西省阳高县,其父曾是当地有名的石匠。家境贫寒、早年丧父的杨汉中,聪明好学。1977年恢复高考后,杨汉中考上了内蒙古财贸学校,随后又考入天津商学院,他的人生之路开始亮堂起来。 毕业后的杨汉中精明强干,仕途顺畅。特别是2000年至2012年,杨汉中历任内蒙古满洲里市市长、市委书记、兴安盟盟委书记、内蒙古政法委副书记等职。职位越来越高,他的思想开始飘忽,作风也变得独断、跋扈。 杨汉中在受审时曾说,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他的态度从最初的拒绝、推托,逐步演变为接受,后来对此更是习以为常,直到发展成主动索贿。 随着官阶升高,杨汉中受贿、索贿的胃口也越来越大。公诉材料显示,从2000年到2003年之间,杨汉中单笔受贿的金额在两三万元的比较多,但是后期,他的单笔受贿金额动辄数十万、上百万元,最多的一次受贿1000万元,而且从普通房产到别墅,他一概“笑纳”。 2007年5月他担任兴安盟盟委书记时,为内蒙古鑫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姜某承揽兴安盟党政综合办公楼工程提供帮助,一次就受贿1000万元。就这样,杨汉中一步步落入犯罪深渊。 据检察机关查实,2000年至2012年,杨汉中先后49次收受、索要19人的人民币、房产等财物共计4037万多元,另外收受美元35万元、澳元4万元,是内蒙古近年来查办的同职务职级干部中受贿额最高的。 收受房产21处 散布5省6市 十多年来,国内房价扶摇直上。从收受第一套房产起,以权换房,慢慢演变成杨汉中的一大嗜好。 2002年12月,杨汉中借担任满洲里市长的职务便利,为北京鑫源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揽满洲里机场设备安装工程提供帮助,作为回报,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于2003年1月为其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价值人民币126万多元。这是杨汉中到满洲里任职后首次收受房产,此后他对房产的热情日益高涨。 2003年,杨汉中通过为满洲里市的两家开发商、北京一家开发商办理土地开发、拆迁、经营户入驻、土地出让金和税款返还等事项提供帮助,又各收房产一套,其中开发商刘某为其在北京购买的别墅,当时价值245万多元。 为了退休后能与女儿共同生活,2009年杨汉中通过安盟红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都公司)经理王某,收受内蒙古鑫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姜某1000万元,并委托王某花其中的745万元代其在深圳市购置房屋两处。时隔一年多,他又两次向王某索贿300多万元,在呼和浩特市一处名为东岸国际的高档住宅区购置房屋两套。 记者了解到,到案发前,杨汉中个人和伙同其亲属、情妇已经收受、索要房产21处。这些房产分布在内蒙古、北京、山东、广东、海南5个省份,总建筑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房屋价值或房屋变现款总额达2289.2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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