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首日:市场得到规范 团费有所上涨
2013-10-02 08:54:51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陈玮 |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旅游法》已于昨天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旅行社组织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也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新法实施正逢国庆长假首日,落实情况怎么样?记者跟随旅行团做了一番亲身体验。 记者跟随旅行团体验了长白山两日游,根据旅行团所发的行程表,以前安排在长白山的“人参展”和“土特产品店”已经取消,而且在合同的行程中也去掉了这些地点。 游客:“也没推荐我们去购物点,并没有因为新旅游法实施而影响服务质量。旅行社导游服务都非常好,挺满意的。” 导游张小姐表示,新《旅游法》要求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但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的除外,因此对需要征求游客意愿的旅游项目也进行了明确标注。 但长春市民张女士的随团游却不太愉快,但因为她们不想吃导游安排的海鲜自助午餐,选择了自行就餐,没想到惹恼了导游,行程单里晚上的夜景被取消了。 张女士:“我们去问他们的时候态度很恶劣,还骂人,然后司机就威胁这帮旅客,你们上不上车走不走,爱走不走,不走我们走了,这种言语下这帮旅客心里肯定是窝火的。” 长春某旅行社负责人毕可佳表示,《旅游法》施行之后,品牌和服务将决定着旅行社在新法下的发展前景。消费者在旅游期间,如果遇到欺诈或者突发状况一定要保留证据以便维权。 记者调查还发现,近期各大旅行社旅游团费均有不同幅度的上升,境外游表现尤为明显。 10月1日之后,旅行社的团费与之前相比,有较大的差距,记者走访了一些旅行社,国内旅游涨幅达到20%-30%,在出境游方面平均涨幅达到50%,有的甚至翻倍。 东南亚线路历来是以自费项目多、购物点多著称,在《旅游法》开始实施后,价格涨幅比较大的就包括新马泰线路,以往3000元左右的价格,十一期间涨到了六七千。中国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小军表示,《旅游法》的实施将消费者消费的项目透明化。 刘小军:“把原来那种不公平不公开的经营方式产生的费用,在桌面下的费用拿到桌面上,不是涨价,是理性的回归。”(记者汤一亮 朱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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