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广西藤县太平镇领导干部违规发放月饼受党纪处分

www.fjnet.cn 2013-09-30 17:37  张周来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广西藤县太平镇领导干部违规发放月饼受党纪处分 

记者30日从广西梧州市纪委了解到,今年中秋节前夕梧州市藤县太平镇有关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发放给该镇机关干部职工,梧州市纪委、监察局对此事件已经进行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9月13日,有网民发帖举报藤县太平镇政府“巧借名目,以工会名义公款向干部发放月饼,每人3盒,每人价值估计为200元,总价估计为1万元”。这一信息受到各方高度关注,梧州市、藤县纪检监察部门随后介入调查。

梧州市纪委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梧州市纪委、监察部门调查认为网民举报基本属实。太平镇党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等人在中秋节前夕共同商定由政府出钱、以工会名义为80多名机关干部职工发放月饼,每人1.5公斤。9月13日月饼送至镇政府,当天已有30多人领取,但晚上即有网民举报此事。

梧州市纪委近日发出通报称,藤县太平镇有关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发放给该镇机关干部职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属于顶风违纪。

梧州市纪委已决定给予太平镇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太平镇镇长、镇人大主席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太平镇党委、政府向藤县县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纪检监察部门查实之后已要求太平镇将全部月饼退回或者由干部职工按照每公斤120元价格自愿掏钱购买。(记者张周来)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