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深圳机场:每天有十余名旅客因托运充电宝误机

www.fjnet.cn 2013-09-29 16:39  雷玲 来源:深圳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昨日,早早到机场候机的李先生最终还是没能赶上去往北京的飞机,究其原因是他托运行李中的手机充电宝。据深圳机场安检方面介绍,近期,旅客托运行李中需要返回检查的,80%是因为托运行李中有充电宝。

随着大屏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的普及,充电宝成为市民出差、旅游随时随地充电的利器。而这类充电宝(也称 “移动电源”、“后备电源”、“后备电池”等)由于主要部件为锂电池,因此被视同电子设备的备用电池。机场安检方面称,因为充电宝未随身携带而误机的旅客每天都有十几名。国庆假期将至,南航公司工作人员提醒,乘飞机出行的旅客,携带手机及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是旅行中自用的;2.普通充电宝的数量不超过3个,锂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3.不可托运,必须随身携带。(蛇口消息报 记者 雷玲)

  • 责任编辑:张海燕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