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安徽灵璧一教师性侵不满14岁女生20余次获刑

www.fjnet.cn 2013-09-28 12:38  曹杰 欧阳徐中 来源:中安在线 我来说两句

灵璧县某中学教师胡某某在7个月里引诱强奸一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20余次,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昨天,灵璧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八年。

被告人胡某某,男,1983年出生,系灵璧县高楼镇人,2006年至案发在灵璧某中学任教。2012年8月,胡某某通过网上聊天,与年仅12周岁的女学生黄某相识。

2012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胡某某将黄某骗至家中,对其实施强奸,并将黄某裸照存在自己手机里。此后,胡某某又多次以语言哄骗,或以发裸照、暴露其家庭隐私等手段对黄某实施控制。至今年5月,胡某某在家中累计对黄某实施奸淫20余次。(安徽商报 曹杰 欧阳徐中)

  • 责任编辑:刘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