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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公务员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敷衍群众

www.fjnet.cn 2013-09-27 16:15  程茜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面对来办事的老百姓,一句“不知道”、“不归我管”出口,年度优秀公务员可能就与你无缘。近日,芜湖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出台,有明确倡导的12大项和坚决反对的49小项。今后,公仆们在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都要对号入座。

据介绍,此举旨在进一步弘扬正气,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在全市建立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本实施细则以《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8项要求为主线,参考借鉴了北京、深圳、广州、青岛、杭州等地的有关做法,由市委办、市法制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记者看到,细则全文采用条款体例,共18条,明确分为倡导的行为和反对的行为两大类,前者总结为12大项,后者列举为49小项。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反对的行为不可能穷尽,只是针对当前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进行归纳,希望公务员们“照镜子”举一反三,规范言行。

这18条涵盖了方方面面,包括了政治坚定、勤于学习、心系群众、依法行政、保守秘密、务实创新、讲究效率、团结协作、品行端正、文明礼貌、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等等。要求公务员们要忠于国家,禁止听信、编造、传播谣言;要心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解放思想,运用科学方法,深入调查研究;要认真贯彻执行各决策部署,不拖延不懈怠,工作时间不得从事网络经营行为;要文明礼貌,保证办公场所整洁卫生,不得以“不清楚”、“不归我管”等理由推脱责任或敷衍对方;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要克己奉公,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这些要求将纳入各单位公务员的年度考核。能严格遵守者,给予褒奖;凡有一例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有二例至三例的,不得评为“优秀”、“称职”等次;有四例以上的,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芜湖各部门也将组织不定期的督查,违规必惩。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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