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国务院新批准两城市总体规划 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www.fjnet.cn 2013-09-26 14:23  丁栋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 丁栋)继23日批准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后,中国国务院办公厅26日发布通知,批准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强调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不断深化,城乡统筹发展成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并在此次颁布的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具体体现。通知强调,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要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和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服务。

针对以往城市建设中过度开发、无序建设的现象,通知强调,应合理控制城市规模,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根据当地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按照规划,到2020年,新乡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15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内。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3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87平方公里以内。

对于资源和环境,通知要求,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加强水资源保护。对于位于京津冀中心地带、饱受“雾霾”天气困扰的石家庄市,规划特别提出,加大对细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限期达到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完)

  • 责任编辑:林雯晶  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