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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智障女摔死幼子获刑 称我的孩子摔死活该

www.fjnet.cn 2013-09-24 06:56  颜斐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晨报讯(记者 颜斐)“都是因为他,我才摔孩子的,谁叫他不看孩子,让我奶奶看!”认为奶奶带孩子很辛苦,丈夫却偷懒呼呼大睡,30岁的智力残疾人施蕊竟然摔死自己仅3个月大的儿子。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施蕊有期徒刑十年。

施蕊是本市人,有智力残疾,2011年与周某在山东结婚,去年6月12日生下儿子。为了给儿子上北京户口,案发前3天,夫妇二人带孩子一起来京,住在施蕊父亲的院子里。去年9月20日晚9点,因孩子哭闹,施蕊让周某去哄孩子,自己去找父亲聊天。周某哄不好孩子,就把孩子抱给施蕊的奶奶哄,自己则回屋睡觉。

施蕊受审时说,看到奶奶在照看小孩,非常生气。“我怕把奶奶累坏了。” 看到周某躺在床上睡觉,施蕊气不打一处来。“你自己看着孩子!” 施蕊边说边将孩子朝周某扔过去。孩子砸到周某胸上后弹到墙上又摔在床上,施蕊则自顾自走出房屋。

过了一会儿,施蕊看到奶奶又在抱孩子,于是就和奶奶、丈夫抢起孩子来。“我拿过孩子后就把孩子往地上摔了下去。”周某把孩子从地上拾起来,施蕊竟然又冲过去,把孩子头朝下往瓷砖地面摔了两下,孩子当时就死了。“我就是不想让他活,我弄不了他,太烦人了。” 施蕊说。据周某作证,看到孩子死后,施蕊还称“我的孩子,我摔死了活该”。

经精神病司法鉴定,施蕊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实施违法行为时受智能障碍的影响,辨认、控制能力受损,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法院认为,施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施蕊作案后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施蕊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北京晨报)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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