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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派人将700多学生赶出教室续:11人被刑拘

www.fjnet.cn 2013-09-24 06:54   来源:郑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他们的同伴后悔做事冲动

昨日11点多,长椿路小学刚好放学,家长正在接孩子,教学秩序恢复正常。

校园东边的工地正常施工,被拘留的民工中,有人在这个工地干活。施工方一名工作人员坐在院内玩手机。一名姓张的民工当天参与赶学生,在派出所接受询问后回来工作。

老张说,被拘留的11人中大部分是在一线干活的人。“我刚到这个工地,当时领导说大家都要听他的,讨不过来工程款,大家都发不了工资,我们就去了教学楼。”

“很后悔,刑拘的人中就有我一个老乡。当时我没有进教室,他进去了。我看着那么多小学生,没忍心进去赶他们出教室。”老张说,他讨要工资也是为了让家里的孩子好好上学,可赶别人家的孩子,他当时就觉得不对,“我今后不会再这样冲动了”。

律师:警方这样处理很得当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风华律师说,施工方与开发商是合同关系,开发商应严格按照合同,支付给施工方相关费用,不能拖欠工程款,一旦不根据合同支付工程款,合同关系就转为债权和债务关系,施工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要回自己的工程款。这件事中,开发商应反省自己的行为。教育部门并不欠施工方工程款,学校的正常教学与开发商是否拖欠工程款无关。

“民工们强行进入教室,把正在学习的孩子赶出教室,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警告批评,情节重的,可以对其行政拘留15日以下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对其刑事拘留。”李律师说。

“警方这样处理很得当,小学生不能成为任何一方讨要工资的砝码。” 李律师说。

(郑州晚报)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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