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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欲享公营医疗服务 需先核实居民身份

www.fjnet.cn 2013-09-23 22:37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香港9月23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23日表示,由28日起,市民到医院管理局和卫生署求诊需出示身份证,经职员通过新联机系统核实其香港居民身份后,方可缴付符合资格人士的费用,享用香港的公营医疗服务。

食物及卫生局23日表示,政府一贯的政策是为本地居民提供获大幅资助的公营医疗服务,并接纳所有香港身份证持有人为符合资格使用获资助公营医疗服务的人士。

自当局引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后,有些逾期逗留者及以访客身份返港的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仍然使用他们没有交还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享用获资助的公营医疗服务,令政府收入蒙受损失。

为修正此情况,政府2011年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拨款,推行“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使用获资助公营医疗服务资格的联机核实系统”计划,让医管局和卫生署职员通过该系统,确定有关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在求诊当日是否拥有有效的香港居民身份,从而向病人收取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或非符合资格人士的费用。

为配合新系统的推行,政府需要就符合资格人士的定义作出技术修订,使定义与现时为香港居民提供资助公营医疗服务的政策原意一致。新的定义在9月27日刊登宪报,翌日生效。

经修订后,符合资格人士为持有根据《人事登记条例》所签发香港身份证的人士,但不包括凭借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身为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儿童;医管局行政总裁或卫生署署长认可的其他人士。

  • 责任编辑:林雯晶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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