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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宁公办教师带编出走 巨额空饷上缴教育局

www.fjnet.cn 2013-09-23 16:31  陈强杨桂荣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上缴

转投私立学校的老师原工资照发,但要上缴,教育局说这些钱被用于教师培训

两年前,张英由公办学校转到私立学校任教,按学校要求,她把工资存折连同密码上缴原学校,学校定期取出打到存折里的工资。她的存折办有手机短信通知功能,每笔钱进出都可收悉。“今年每月工资2300多元,每月8号左右打到,学校每季度取一次。”

张英展示了她今年以来的存折通知短信,显示每三月被统一取出。但迄今为止,她没有收到过相关部门任何收款凭据。另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黄老师告诉记者,他是每季度把现金上缴学校,但“我们缴交的工资是没有任何收据的”。

但也“有的学校不收存折,定期要老师自己交现金上去。”刘明的工资存折虽也上缴学校了,但她没有告诉学校密码,而是办有附属卡,自己取出再定期交给当地镇教育组。“最开始是一年一交,后来变成了半年一交,今年变成了每季度一交。”

据了解,当地镇教育组属于市教育局直管。刘明给镇教育组上缴工资,教育组会出具收据。他提供一份去年1-8月收据,写明“被私校聘教师款”,盖有镇教育组公章。“去年分两次上缴,上半年1-6连同暑假2个月一交,后面4个月一交。”

刘明上缴镇教育组的现金,除了每月实发工资,已抵扣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得一并补齐。“原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概一个月七八十元,而去年又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加起来一个月要一百多了。我了解的是,有些镇却不用补齐,太不公平了。”

普宁市教育局局长陈哲敏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普宁市政府为了鼓励发展民办教育,曾于1997年、2002年左右两次发文,批准了公校教师可到私校任教,而编制仍保留。“所有转去私校任教的教师工资,都定期上缴教育局,教育局统筹安排用于教师培训等方面。”陈哲敏说,这并不是“吃空饷”。

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粤机编办[2008]73号),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员编制。”记者以个人名义向揭阳市教育局咨询,该局人事科一工作人员说,这样属于占编不在岗,政策不允许这样做。“只要编制占用了,不管用任何方式,都是违规的。即使工资上缴了,这也算是‘吃空饷’的一种。”

普宁全市到底有多少这样的“借用”教师呢?十多年上缴了多少钱?陈哲敏说他并不掌握确切数据。普宁教育局分管人事的副局长15日也告诉记者,具体数据由该局人事股掌握,但人事股负责人说,需要通过当地新闻秘书才能提供。

在邱文权看来,这是“吃空饷”。“‘空饷教师’开溜赚别的钱去了,其原教学任务却摊给仍在公校任教的无辜同事们,这不公平。”他估算道,假设普宁28个乡、镇(场、街道)每镇“借用”教师20名,全市就560名。“普通公办教师一年工资24000元,那么全市一年上缴就超千万。”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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