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23日4时44分“秋分”至 气温下降当心“凉燥”伤人

www.fjnet.cn 2013-09-22 16:06  周润健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天津9月22日电(记者周润健)根据《中国天文年历》显示,9月23日4时44分迎来“秋分”节气。专家提示说,此时节,冷空气开始日渐活跃,气温下降的速度明显加快,公众要当心“凉燥”伤人。

据了解,秋分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第十六个节气,在每年的公历9月23日前后。此时,太阳直射在赤道上,即昼夜平分,故称秋分。因北半球天气转凉,大雁、燕子、杜鹃等开始成群结队地从逐渐寒冷的北方飞往南方。

气象专家表示,秋分时节,冷空气日益活跃,气温下降明显。我国长江流域及其以北的广大地区,日平均气温可降到22摄氏度以下。

秋分,时值深秋时节,寒凉渐重,多出现“凉燥”。“入秋后,燥气当令,初秋为‘温燥’,深秋则为‘凉燥’。”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任李艳玲说,“同‘温燥’一样,‘凉燥’更易伤人,表现为皮肤起皮脱屑,毛发枯燥,头皮屑增多,口唇开裂,鼻喉干燥,大便干结等。”

为防“凉燥”伤人,李艳玲提醒,公众在增强身体锻炼的同时,应格外注意精神调节和饮食调节。“要尽可能地保持神志安宁,乐观向上的情绪,以适应秋季收敛之性。在饮食上多吃一些清润、温润为主的食物,如芝麻、蜂蜜、甘蔗、乳品等,少食葱、姜、蒜、韭菜及辣椒等辛辣食物。”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