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民政部就国务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意见答问

www.fjnet.cn 2013-09-20 08: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问题五: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严峻。《意见》中特别提到“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下一步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目前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其中农村留守老人数量已近5000万。全国共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3.3万个,床位数达261万张,农村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达到16%。但农村养老服务仍存在着缺乏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失能无靠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是补齐农村养老工作短板,维护和发展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一是发展农村养老机构。《意见》提出要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功能,使农村五保老人老有所养。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二是要发挥村民自治功能,推进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意见》提出要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学校等要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组织与老年人相关的活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作用,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解决周围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

三是要拓宽农村养老资金渠道。《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的要求。鼓励城市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服务。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应重点向农村倾斜。

四是要建立城乡之间、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协作机制。《意见》提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要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服务能力。建立跨地区养老服务协作机制,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