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刊文:杜绝以深化改革之名借公权谋私利
www.fjnet.cn 2013-09-20 06:4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在深化改革中不断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深化改革、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不仅需要勇气和胆识,更需要信心和智慧,要善于找到改革发展的“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地凝聚深化改革的共识,形成深化改革的合力。 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协调。在突破利益固化问题上,增量改革有利于减少改革阻力,推动改革的顺利推进,存量改革阻力大却有利于形成共识。但必须认识到,改革进行到一定程度,如果仍只有增量改革而回避存量改革,不仅难以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改革本身也容易陷入“路径依赖”,难以取得重大突破,而且容易形成短期利益预期,进一步加剧利益固化格局。因此,要善于在利益增量上做文章,在利益预期上作调整,同时稳妥推进存量利益的优化,以更好地凝聚共识,减少改革的阻力。 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并进。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的今天,要突破利益固化藩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对部分现行规定的调整,这就决定了必须通过顶层设计,对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的走向、重点、路径等进行统筹安排、科学谋划,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但同时,如果一味等待顶层设计,则可能错过改革的良好时机,也不利于基层首创精神的发挥。因此,要把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结合起来,赋予地方先行先试的权利,聚合各项相关改革协调推进的正能量,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开拓,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梳理形成可操作性的顶层方案。 问题破解与制度纠偏并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不能急于求成,要从眼前若干具体问题入手,由易到难,依次突破。但这绝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在问题破解中推动生成改革的内在逻辑与动力,促成“关键环节”和“核心问题”的最终解决。更为重要的是,要以此倒逼一系列制度的渐变,促进发展效率和分配公平的协调,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形成,逐步逼近并最后形成防范和规避利益固化的有效制度与长效机制。 利益协调与权力制约并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是利益协调的过程,要通过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利益疏导机制、利益调节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利益冲突化解机制等,在既得利益集团和其他社会阶层之间寻求平衡点,找到“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改革的合力。同时,要着力破解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困局,遏制权力的滥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执笔:喻新安、陈明星、喻晓雯、赵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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