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中秋佳节难"回家看看" 专家:营造孝道环境需要多方合力

www.fjnet.cn 2013-09-19 17:47  刘欢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9月19日是中国传统节日中秋节,同时也是“常回家看看”入法以来第一个小长假。“常回家看看”入法是否有效?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萧放认为,法律不能调解人情。营造一个崇尚孝道的社会氛围,需要多方合力。

中秋节始于唐宋 寓意月圆人团圆

自古以来,圆月当空的中秋夜,就是中国人家庭团聚的温情时刻。萧放介绍称,中秋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中除了春节,最重团圆的节日。团圆不仅限于家庭团圆,还包含着包括朋友在内的其他情感。

中秋一词,最早见于《周礼》,《礼记·月令》上说:“仲秋之月养衰老,行糜粥饮食。” 那什么时候开始过中秋节?萧放说,中秋节开始于唐宋,兴盛于明清,自诞生初期就与“团圆”紧密相连。因为古代社会家庭是重要组织,古代人最讲究家庭凝聚力。

《东京梦华录》详细记载了古人过中秋的盛况:中秋节之际,商店贩卖新酒,重新布置门前的彩楼。到了晚上,人家争登酒楼赏月,丝竹箫管并作。里巷儿童通宵玩耍,夜市人马杂沓,至于天明。祭月、拜月、赏月、观潮、猜谜、吃月饼、品桂花酒等都是古人欢度中秋的传统习俗。

直至今日,传统习俗中仍然保留的,仅剩吃月饼、赏月了。吃过晚饭后,一家老小或坐在庭院,或聚在阳台,一起聊天,边吃月饼边赏月,何其幸福。然而,随着现代人工作的繁忙,亲情的淡薄,对于不少老年人来说,与孩子吃饭过节也逐渐成为一种奢侈。

“常回家看看”入法两月难执行

中秋节是回家陪父母还是外出游玩?这可能是不少年轻人需要面对的问题。有媒体调查,中秋节离家近的人,大部分还是回家跟父母过节。而离家远、独自在外地打拼的,三天的假期太短,很难“回家看看”。

根据今年7月1日重新修订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该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江苏无锡就审理了一起赡养案件。法院要求被告每两个月至少需至原告即其母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这些节日,也应当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内予以看望。

对此,有网民质疑说:“难道当今社会已经沦落到了最基本的孝道,也需要通过法律强制力的威吓来保障吗?”“孝敬父母是每个公民发自内心的行动,而不是用法律制裁的。”也有网友支持,称“对不起妈妈,以后会经常回家看看。”

今天恰逢中秋节,同时也是“常回家看看”入法以来第一个小长假。“常回家看看”入法是否有效?经过多家媒体记者对多家养老院的调查走访,发现新增加的“常回家看看”法律条款施行两个月来,对老人和子女们影响不大,许多老人甚至还不知有这条法律规定。而子女们常来探望的依然常来,不常来的依旧不常来。

萧放对此表示,“常回家看看”入法不太容易执行。他说,法律和民俗是两个概念,社会需要有法,也需要有俗,孝敬父母主要靠道德、习惯来约束,法律不能调解人情。强制执行的后果就是,孩子像完成任务一样回家看一眼,不带感情,反而对父母造成伤害。

过节实在回不了家的人怎么办?萧放表示,可以多给家人打电话,表达对亲人的思念和对节日的祝愿。

专家:营造孝道环境需要多方合力

在萧放看来,现代人确实对孝道、对家庭看得没有以前重了。一是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家庭的影响力变小了;二是因为教育的缺失,片面地强调金钱、功利。“比如现代人把自己的生日看得很重,却记不住父母的生日。”

“很多传统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受到伤害,正在修复。这需要长期的培育、教化。”萧放说。

如何在整个社会营造一个孝道的环境?萧放认为,应该树立榜样,提倡孝道风气。对于有孝心的人,要多宣传,政府、社会、媒体、专家要形成合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氛围。

他建议孝道要从小教起,给小朋友讲孝子的故事,长大后就没用了。是一个长期的、整体的、全方位的过程。

同时,他还认为应当适当增加假期的长度,比如清明节、中秋节,让大家可以更好地回家尽孝。(中新网北京9月19日电 刘欢)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