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代班司机被杀家属索赔86万 警方至今未能破案

www.fjnet.cn 2013-09-18 17:08  高建荣 来源:深圳特区报 我来说两句

2005年,刘先生为他人代班开绿的,不幸被人杀死在车上,警方至今未能破案。为此,死者家属状告该绿的车的主驾驶人及所在公司,索赔86万余元。此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2005年9月12日凌晨5时,龙岗公安分局宝岗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发现一辆绿的司机死在车上。警方调查发现,死者为51岁的刘先生,他被人用利器捅伤颈动脉流血过多死在车上。据了解,该车登记车主为深圳市中南绿色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该公司和马先生签订了合同,约定马先生为该车主班驾驶员。

据主班司机马先生称,2005年9月11日,因该车副班司机李某请假,因此他将车交给了被害人刘先生,由刘先生来开晚班车。事故发生后,中南公司向刘先生家属支付了3万元安抚金。

龙岗法院一审判决马先生应赔偿刘先生家属26万余元,中南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后,中南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该公司认为,自己不应对马先生擅自将车辆交给无资质他人驾驶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 高建荣)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