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伊朗证实鲁哈尼曾与奥巴马互通信件

www.fjnet.cn 2013-09-18 07:06  何光海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伊朗外交部发言人马尔齐·阿芙哈姆17日证实,伊朗总统鲁哈尼曾与美国总统奥巴马互通信件。

阿芙哈姆在当天的例行记者会上说:“信件是通过现有外交渠道进行交换的。”她说,奥巴马在信中对鲁哈尼当选伊朗总统表示祝贺,鲁哈尼则对奥巴马表示感谢,并就“各种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奥巴马15日在美国广播公司播出的采访中说,鲁哈尼总统上任之后,他们两人通过信。他认为,伊朗方面应明白,伊核问题对美国而言,严重性远远大于叙利亚化武,而且一个拥有核武的伊朗对以色列与美国核心利益的威胁也大得多。美国没有对叙利亚发动军事打击,伊朗方面不应就此推断美国不会对伊朗开展军事打击。但他表示,叙利亚问题同样说明,这类问题有外交解决的可能性。

鲁哈尼8月4日正式宣誓就职,成为伊朗第11届总统。鲁哈尼曾任伊朗首席核谈判代表,政策主张较为温和,且有意与西方缓和关系。

(记者 何光海)

  •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