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将14岁亲生女带到打工地 1月内强奸5次获刑

www.fjnet.cn 2013-09-18 06:51  刘麦 胡乾华 刘英杰 来源:南海网 我来说两句

在海口打工的湖北籍四旬民工黄朝兵,一个月内强奸年仅14岁的亲生女儿5次,其女不堪其辱最终报了警。黄朝兵终被抓获。9月17日,记者从美兰区法院获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黄朝兵有期徒刑九年。

黄朝兵,1966年生,为湖北蕲春县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2年11月25日,黄朝兵将女儿小黄从江西省带到其在海南的打工地。小黄和黄朝兵一起吃住在工地的宿舍。2012年11月29日,黄朝兵为发泄性欲将魔爪伸向了亲生女儿。一个月内,连续强奸亲生女儿5次。小黄最终因害怕,将此事告诉了母亲,母亲让小黄马上报了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朝兵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结合案件事实及其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见习记者刘麦 通讯员胡乾华 刘英杰)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