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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娜号”被扣事件追问:企业维权岂能绑架无辜消费者

www.fjnet.cn 2013-09-17 22:59  齐中熙 林红梅 钱春弦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游客咋成了追债“筹码”?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单从法律层面讲,此举属正常维权行为。但如果明知船上有2300多名游客和船员,还如此行事,不由让人怀疑他们的动机。”赵瑛峰说,“说白了,游客成了他们追债的筹码。”

对此张洁称,沙钢船务针对大新华公司、海航集团采取的所有措施都是按法律规定进行的。“公司申请的是扣押邮轮,而不是扣留邮轮上的人员,人员不属于海航资产。邮轮被扣押是由海航集团违约造成。”

对这样的解释,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并不认同。

“任何商业纠纷都不能劫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事件中,消费者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包括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受尊重权等合法权益均受到损害。”

此外,当事件发生后,海航方面本可在第一时间向济州当地法院缴纳保证金解押,但却拖过时间,导致周末假日无法办理手续。甚至连起码的及时告知也未做到。

有游客反映,海航并没有第一时间告知游客,上船后就被告知不能再下船,船在办理相关清关手续。起初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自己通过网络、电视才知道船被韩方扣押。直到14日18点被扣押近26小时后,船内才广播通知被扣押真相。

“危机事件发生后,海航马上想到的不是上千游客的权益,没有第一时间缴纳保证金、也没有及时履行告知义务,而是拿游客当‘筹码’对中韩双方施压,解决自身的经济纠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指出。

消费者损失谁来“埋单”?

一方面是企业间商业往来的信誉,一方面是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目前,两家企业间债务纠纷如何解决尚不得而知,但消费者的损失谁来埋单?

据悉,海航方面已经承诺对旅客的赔偿方案:普通舱旅客赔偿2000元,海景房赔偿2300元;或者是领取一年内“海娜号”任意航季的内舱票一张。为了早日结束这一段“奇幻之旅”,大部分旅客只能无奈接受。

  • 责任编辑: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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