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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镇团委书记盖公章赊26瓶茅台后“失踪”

www.fjnet.cn 2013-09-16 07:41  乔剑、欧恺 来源:中安在线 我来说两句

眼下正值白酒销售旺季,(安徽)怀宁县茅台酒专营店的方老板却乐不起来,去年当地金拱镇团委书记以部门名义,盖公章、打欠条,买了26瓶飞天茅台酒,如今快一年了,46800元酒款还未付,而镇团委书记早已不知去向。对此金拱镇政府表示,买茅台酒是镇团委书记的个人行为,欠条上盖的是镇团委的公章,和镇政府无关。

【三赊茅台】

第一次:镇政府里打欠条

今年48岁的方勤旺在怀宁县城开了一家茅台酒专营店。

2012年10月10日中午,酒行来了一名陌生男子,自称叫江波,是该县金拱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说镇政府要采购一批茅台酒。 ”方勤旺回忆说,了解53度飞天茅台要1800元一瓶后,对方很爽快地要了一件,并说带酒去政府,当面给钱。

方勤旺告诉记者,男子将他带到政府一楼左侧的一间办公室,写了一张21600元的欠条,落款金拱政府,并注上自己姓名、手机号码,盖上镇团委的公章递给他后,说道:“这么点钱,我给你打个欠条,你过几天来政府拿钱。 ”

离开时,方勤旺在镇政府信访中心公示栏上看见确实有个叫江波的人,照片和采购酒的男子一模一样,职务是镇团委书记。

第二次:带着公章来赊酒

过了两天,男子再次来到方勤旺的酒行,这次还随身带着镇团委的公章,称镇政府还要一件飞天茅台。

“这么贵的酒,咋喝得这么快”,方勤旺有些诧异,但也不便多问,拿来上次打的欠条,让对方再记一笔。

和上次一样,男子写下欠条,落款金拱政府,注上姓名、手机号码,盖上镇团委的公章,又拿走了一件飞天茅台。

第三次:拿走最后两瓶茅台

又过了两天,男子第三次来到酒行,说镇政府还要茅台。这时酒行只剩下最后两瓶。 “两瓶都要了”,男子又一次写下欠条。

方勤旺告诉记者,他之所以同意对方三次打欠条买酒,是因为看重了对方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希望镇政府能长期关照生意,而且欠条还盖有单位的公章,不会赖账。

  •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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