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县教师校园杀妻案”重审 故意杀人罪改判无罪
www.fjnet.cn 2013-09-15 16:24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长沙9月15日电(记者周勉、陈文广)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南县教师校园杀妻案”一案再次开庭审理,嫌犯陈新平被益阳市中院当庭宣判无罪。在此之前,陈新平曾被益阳市中院两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新平系益阳市南县一中教师。2007年5月28日晚,陈新平妻子蒋毓筠在去校内超市上班时被杀害。29日凌晨,蒋毓筠遗体在离家不远处的一处车库楼梯间里被发现。此后,陈新平被南县公安局刑拘。2008年初,益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陈新平提起公诉。2008年6月,益阳市中院判处陈新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益阳中院判决后,陈新平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院,被维持原判。因认为陈新平案件为无杀人动机、无杀人现场、无杀人凶器、无杀人关键证据的“四无”冤案,陈新平家人开始不断上访。 2009年,湖南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进行再审。2010年4月14日,湖南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发回益阳市中院重审。2010年10月20日,益阳市中院第二次认定陈新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8月30日,湖南省高院第二次裁定撤销益阳市中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9月13日下午,益阳市中院在南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经法院重新审理,认为陈新平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按“疑罪从无”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宣告陈新平无罪。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9-15]湖南杀妻案嫌犯六度庭审终判无罪 将启国家赔偿
- [ 09-14]校园杀妻案蒙冤丈夫洗清白 六度审理终脱罪
- [ 09-03]男子被指杀妻获无期徒刑 服刑17年后判无罪
- [ 08-23]心理咨询师杀妻害子碎尸 事后曾报警发博文寻妻
- [ 08-15]安徽男子被冤“杀妻”坐牢17年 警方重新立案侦查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