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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脚踏两条转遭两男追债 辩称从未与他俩恋爱

www.fjnet.cn 2013-09-15 14:59   来源:华声在线 我来说两句

前日,河南的刘成(化名)和株洲县的王小强(化名)向本报反映,我市一女子陈瑶(化名)脚踏两只船,在同一时间与他俩存在恋爱关系,被发现后,他俩与陈瑶分手。但陈瑶在与他俩恋爱期间,均以购房缺钱为由,向他俩借钱。分手后,他俩要陈瑶还钱,但她总以没钱为由拒绝。

刘成、王小强:

她脚踏两只船,还欠钱不还

刘成说,他和王小强、陈瑶均为离异人士。2009年,刘成在炎陵做生意时,经陈瑶的姐姐介绍,认识了陈瑶,同年便与陈瑶确定了恋爱关系。2010年,陈瑶说在市区购房缺钱,他当即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借给了陈瑶16万元。2011年年前,陈瑶开了一家店,他一直在店内帮忙。不料,陈瑶在开店期间还与株洲县的王小强谈恋爱。刘成和王小强知道陈瑶“脚踏两只船”后,均立即与陈瑶分手。

“陈瑶借我的16万元,前前后后还了10万元左右,还欠我6万元。去年11月份,陈瑶给我写了一张6万元的欠条,并承诺今年5月前还款,但至今陈瑶未还钱。”刘成说。

王小强说,陈瑶与他恋爱时,也提出买房缺钱,共借了1.6万元。“陈瑶脚踏两只船,我在和她分手后,要求她还钱,她也以无钱为由拒还”。

陈瑶:

从未与他们谈过恋爱

也没向他们借过钱

陈瑶对记者说,她从未与刘成、王小强谈过恋爱,也没向他俩借过钱。“我有单位,不可能借几万元钱都还不起。我手里也有刘成给我写的欠条,欠了8万元。若刘成和王小强说我欠他们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刘成说,陈瑶手中8万元的欠条确实是他写的,但实际上没有发生任何金钱关系,“这8万元的条子,是关于另一件事情,实际上就是一个‘假’欠条。我从未借过陈瑶的钱。”

陈瑶说:“刘成手里的欠条,确实是我写的,但我是在刘成威逼之下写的。”

陈瑶说从未借过刘成的钱。但刘成在现场提出,借给陈瑶的钱部分由银行转账至陈瑶名下,陈瑶听了之后,并没有反驳,说:“刘成总是说我欠他钱,总是找我闹。我现在只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王小强的姐姐称,陈瑶与王小强、刘成谈过恋爱。

债权人对债务有举证义务

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炜称,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债权人应对自己是否享有债权,有举证义务。若债务人认为债权人手中的欠条是假的,那么债务人也有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株洲晚报 记者 张东方)

  • 责任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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