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孙老太被继子撵出家门法律人士称,子女不赡养父母要担责 她是一位68岁的继母,含辛茹苦20多年将3个子女抚养成人。如今,老伴儿卧病在床,她又行动不便,却被继子赶出了家门。她只好回娘家,与90岁的母亲蜗居在一间破房内,相依为命。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个局面,昨日,大河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现状】她回到90岁老母亲的家中 “母亲眼看不清,我又行动不便,这今后的生活可就难了呀!”昨日上午,在安阳市北关区前崇义村,坐在破旧的房屋里,孙桂枝(化名)和患有白内障的90岁老母亲哀叹连连。 “他们咋能这样对待我,为了他们我可没少操心啊。”想起近两年来,养子一次次将自己撵出家的情景,孙桂枝泪流满面。 几天前,她再次回到养子家,养子张勇(化名)又把她赶出家门,尽管她哭着在院里坐了一夜,养子始终没有照顾她的意思。她只好拎着被扔出的行李,在安阳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民警黄元清的护送下,回到前崇义村90岁母亲家中。 老母亲有低保,也是一个人生活。 【讲述】“他们已经失去了一次母爱,我要好好补给他们” 孙桂枝说,25年前,她在山西太原结束了一段失败的婚姻后,回到安阳,并结识了张先生。1989年,二人结婚。婚后,她抚养张先生的三个儿女,当时最小的儿子年仅11岁。 她说,为将3个儿女抚养成人,她付出很多。因为当时条件所限,她做好饭,先让孩子们吃,“他们三个围在桌子上抢饭吃,很快就把菜吃光了。”回忆过往,老人脸上荡漾着幸福的微笑。 “有一次,孩子深夜发高烧,烧得浑身通红,可把我吓死了。”孙桂枝深夜冒着大雨背着孩子,深一脚浅一脚走了20多分钟,才将孩子送去就医。“医生说,要是再来晚些就会留下后遗症。”说起当时的情景老人还紧张不已。 “他们已经失去了一次母爱,我要好好补给他们。”老人说,她将3个儿女视同己出,全心养育,“照顾孩子很累,但我很高兴”。 看着孩子们长大成人,孙桂枝感到很欣慰。可让孙桂枝意想不到的是,几年前她因患风湿性关节炎行动不便,只能依靠双拐行走,老伴也患病在床。失去劳动力后,加之没有退休金,张勇渐渐地对老人有了意见。每当看到拄着双拐的老人,张勇就气愤,动不动就对老人吼叫,多次将老人赶出家门。 “也有人劝我去告他们,但是我不忍心,毕竟他们是我的孩子。”孙桂枝说,她不会去上诉子女,还是希望能回到子女和老伴身边。 【继子】 没有收入, 无法同时照顾两位老人 根据民警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张勇。“她不是已经回娘家了吗,和我没啥关系。”提起继母,张勇这样回答。 “我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咋养活她。”张勇也诉起了自己的“苦”。张勇说,他已经30多岁了,既没有工作也没有结婚,两个姐姐出嫁后就不怎么管家里的事情,只有他和父亲、孙桂枝生活在一起,依靠张先生的退休金生活。 张勇说,他不可能一个人照顾两个行动不便的老人。照顾卧病在床的父亲已经很吃力,他没法照顾孙桂枝。 “我又没让她养,是她自愿的,反正我不会养活她。”提到老人20多年的养育情,张勇的回答很冷漠。 随后,记者了解到,现在张先生患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更无法去管教儿子。而多方努力后,记者未能联系到张勇的两个姐姐。 【律师】 子女不赡养老人要担责 “没见过这样的人,咋能这样对待老人。”说起孙桂枝的遭遇,一些街坊很气愤,“就算不是亲妈,她也照顾儿女那么多年,怎么能赶人家出家门,太不像话了。” “如果换做他们被儿女赶出来,会是啥感受!老人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得知老人的经历后,李女士为老人鸣不平。 “子女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河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永民说。虽然孙桂枝是后妈,但老人将他们抚养长大,作为人之常情也应该赡养孙桂枝,更何况他们在法律上也构成赡养义务。 秦永明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要在经济、物质上提供生活保障,也要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按照《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记者高志强通讯员许冰实习生王倩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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