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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检察机关多举措对接新刑诉法严防冤假错案

2013-09-13 14:34:22 卢俊宇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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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苏州9月13日电(记者 卢俊宇)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刑诉法的修订进一步优化了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和程序设置,同时检察机关也面临新的挑战,面对需要破解的新难题、亟待完善的制度等。长三角经济圈的明珠、改革开放前沿的城市苏州,检察机关有着怎样的思考?什么样的应对之策呢?带着这样的疑疑问,记者走进了苏州检察机关。

对接刑诉法搭载信息技术快车

2013年2月1日,随着全国首个完整意义上的“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在苏州全市政法机关全面试运行,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信息系统不再是“不相往来”的“孤岛”,也从着力推进自身执法规范化走向了促进政法部门共同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新阶段,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了新路径。

“平台的建立,进一步拓宽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渠道,公安机关发破案信息、社区矫正活动信息均纳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视野,减少了监督盲区。”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君悦介绍说。

今年2月10日,在昆山市检察院通过平台审查起诉一起诈骗案时,发现同案犯蒋某信息栏内空白,无刑拘证编号,这些说明公安机关没有对蒋某采取强制措施或网上追逃。于是昆山市检察院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上网追逃建议,随后被公安机关采纳,犯罪嫌疑人很快被抓捕归案。

2012年1月,一场“技术革新”在昆山市检察院悄然进行——铺设与看守所之间的专用光缆,安装全方位摄像头、音视频采集、显示和存储设备,研发讯问笔录同步修正软件和示证软件……

通过该系统,承办人在检察院内面对显示屏,即可实现对身处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隔空讯问”;讯问时,办案检察官可以同步修正讯问笔录,防止书记员记录有误;清晰的音视频,甚至可以捕捉到讯问对象细微的心理变化……信息技术让承办人“足不出户”对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目前,苏州两级检察院已实现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全覆盖,利用该系统规范讯问七成案件,节约了近10%的办案时间,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案多人少矛盾得以进一步缓解。

运行多年,苏州检察信息化带来了刑事诉讼效率风暴,也给他们对接新刑诉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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