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陈宝女 “我去自首,还妹妹清白” 2011年9月,听到陈尾姑被抓的消息的那天,陈宝女的第2个孩子才出生3天。陈宝女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忍受着剖腹产后伤口的疼痛以及内心的纠结和痛楚。 在那之前好长一段时间,陈宝女以为案子已过去近4年,不会有人追究了。 陈宝女回忆说,2007年,她在儋州的一个铺子卖衣服,2007年11月下旬,她和大姐陈才女等8人到福建准备进点衣服。到了台江区中亭街的一间服装店,她们中的一人看到店里的一个包很漂亮,就动了邪念,教唆大家去偷。他们一同作案,偷了一些东西。“当时没想那么多,没想到会造成这样的后果。”陈宝女说。 据台江公安分局通报:2007年11月23日17时许,8名犯罪团伙成员盗窃现金12700元和三星牌手机1部,次日15时许,该团伙又采取相同手段盗窃现金3800元。 陈宝女说,2007年11月24日,她回到酒店,看到同伴们被抓,便慌忙逃到车站,没钱住宿就在车站蹲了一个晚上。“内心很恐惧。第二天恳求司机,终于搭车回到了海口。让朋友付了车费。”陈宝女回忆说,回到海南后,她在外面躲了几个月,期间想过自首,但更多的是因为害怕作罢了。 几个月后,见案子没有了动静,陈宝女才回到家里继续卖衣服,直到2011年9月。她并不知道,2008年2月开始,她的小妹陈尾姑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犯案时,大姐陈才女没有户口,便用我的名字,我用了尾姑的名字。”陈宝女说,在审问陈才女等人时,由于陈才女没有户口,只能继续使用陈宝女的名字,这样一来,被追逃的只能是“陈尾姑”了。 “听到妹妹被抓的消息时,我很怕,我的孩子还这么小。我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陈宝女说,“但我想到妹妹替我背了黑锅就很难受,我决定要去自首。” 因为孩子还没满月,陈宝女把自首时间定在了孩子满月后。 2011年10月31日,陈宝女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到台江公安分局投案。但是没能如愿,“我把作案过程交代给他们,但他们没立案。”陈宝女说,投案失败,回到海南,愧疚感侵蚀着她的心。“我害怕尾姑出来之后再也不和我说话了。”陈宝女说。 陈尾姑被抓之后,一家人都对这一错抓行为情绪激动。“我妈每天都骂。”陈斗时说,母亲蒲妹侬骂宝女做了贼该抓走,更骂民警错抓了尾姑。 “我死的心都有了。”蒲妹侬至今说起这件事,仍充满了愤怒,“我劝宝女自首,一点都不心疼,但尾姑被错抓了,我死也要讨公道。” 陈斗时说,父亲40多岁就离世了,留下母亲和他们6兄妹。蒲妹侬为了抚养他们,到街上捡了多年破烂。 陈斗时6兄妹,除了陈尾姑是大学生,其他人都是初中以下的学历。哥哥姐姐对最小的尾姑非常疼爱。“她从小到大没受过苦。在看守所里一定很苦。”蒲妹侬说。 说起劝说宝女自首的事,蒲妹侬毫不犹豫地说:“没什么,她做了贼就应该坐牢。公安局抓错了人,要给尾姑一个公道。错了就要受到惩罚。宝女应该这样,办错案的民警也应该这样。”蒲妹侬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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