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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被错抓无罪释放一年 警方未公开致歉(图)

2013-09-12 13:34:01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姐姐冒妹妹名盗窃,妹妹被错抓羁押9个多月;一家人心痛、纠结,最终姐姐站出来自首换回妹妹清白

一个普通家庭 手心手背的抉择

海南女大学生被福州警方错抓

2011年9月2日,海南女大学生陈尾姑原本恬静的大学生活戛然而止。警方带走了作为“网上通缉犯”的她,一关就是9个多月。从未出过岛的她被指控涉嫌2007年在福州参与一起盗窃案。

2012年6月29日,因涉嫌盗窃被羁押9个多月的陈尾姑走出福建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重获自由。5天后,福州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称,陈尾姑“涉嫌犯罪的证据已排除,依法予以释放”。而参与作案的真正嫌疑人,陈尾姑的二姐陈宝女,在自首后,于今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生活轨迹因此改变的女大学生陈尾姑,在事情发生后首次面对媒体。

2011年9月2日,生下儿子的第3天,陈宝女躺在病床上,接到了大姐陈才女的电话:“尾姑被警察错抓了。”陈宝女的身子不禁一颤,剖腹产后未愈的伤口阵阵剧痛。育婴室里孩子的哭声原本悦耳,顿时变得刺耳起来。陈宝女极力驱赶着内心的恐惧。老母亲蒲妹侬得知陈尾姑被抓,气得血压升高,到医院打点滴。怎么办?让陈宝女自首,又一个女儿要背负盗窃之名一辈子。她的孩子才出生几天。不让她自首,小女儿陈尾姑怎么办?

“是我做的,不能让小妹替我背黑锅。”陈宝女决定去自首。最终的结果是一个女儿被还以清白,另一个女儿自首获刑。蒲妹侬说:“偷东西的女儿,我劝她自首,一点都不心痛。但小女儿被冤枉,我死也要讨回公道。”

这一宗错抓事件里,一个普通家庭究竟有怎样的情感纠葛?最终,一条被人性的暗影所拘束、绑缚之路,被熠熠燃烧的深爱照亮。□南国都市报记者杨金运/文 陈卫东/图

妹妹陈尾姑

“关一辈子我也不会认罪”

2013年9月10日上午,儋州那大镇陈斗时家中,妹妹陈尾姑抱起一个小孩,旋转了几圈又放下,显得百无聊赖。毕业后,陈尾姑待业在家,很少出门,陪小孩玩和上网聊天是她的消遣方式。除此之外,陈尾姑还喜欢独自一人跳舞。

1987年出生的陈尾姑,是个热爱跳舞的姑娘。9月10日这一天,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的间隙,她翩然起舞。陈尾姑的哥哥陈斗时说,跳舞时陈尾姑那么自信,就好像一年前那次长达9个多月的羁押,未在她身上留下阴影似的。

改变陈尾姑人生轨迹的那件事,发生在2011年9月2日。

当时,陈尾姑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读大一,学的是舞蹈专业。她是个幸运的孩子,被选中排练3个舞蹈,在迎新晚会上表演。她提前一个星期到了学校和队友一起排练。9月2日中午,她在宿舍吃饭,接到辅导员的电话,要她到办公室一趟。

在辅导员办公室坐了不一会,几名民警突然出现,说陈尾姑是网上通缉犯。“我非常害怕,问他们是不是弄错了。”陈尾姑说,她近乎歇斯底里地和民警争吵,“他们叫我不要吵,到了公安局再说。”

陈尾姑给哥哥陈斗时打了个电话。在电话里焦急地说:“哥哥,怎么会有公安局的来抓我?”陈斗时在电话那边愣住了。一天前,他收到了陈尾姑的通缉证,但他没有告诉陈尾姑。“案子发生在福建,尾姑从来没出过岛,不可能是她。所以我也没告诉她,怕影响她学习。”陈斗时说他当时是这么想的。

陈尾姑被关在琼海的一个看守所。10天之后,她被送往福建。“我离开琼海时,以为他们搞清楚了,要放我出去。”陈尾姑说,当她问民警是否要放她回去时,民警回答:“你还想回去啊?”

第一次渡过琼州海峡,陈尾姑戴着手铐,穿着拖鞋,像一个犯人。

到了福建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区分局的看守所,陈尾姑开始面对漫长的审问。“他们叫我老实承认,说承认了在那里住几个月就可以回去了。”陈尾姑说,她给审问人员的回答是:“我没有做,为什么要承认,你们关我一辈子我也不承认。

被羁押的9个多月里,陈尾姑已记不清到底被审问了多少次。“每次审问都是几个小时。每次我都不认。”陈尾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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