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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与21个国家/地区签署本币互换协议(表)

www.fjnet.cn 2013-09-12 08:3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据央行最新消息显示,9月9日,央行与匈牙利中央银行签署了中匈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3750亿匈牙利福林,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13年以来,央行已与四个国家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互换协议,分别为新加坡、英国、匈牙利、巴西。

据悉,货币互换协议是指互换双方可在必要之时,在一定规模内,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向两地商业银行设于另一方的分支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通过货币互换,将得到的对方货币注入本国金融体系,使得本国商业机构可以借到对方货币,用于支付从对方的进口商品。这样,在双边贸易中,出口企业可以收到本币计值的货款,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费用。

根据央行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自2008年末以来至今,中国已与21个国家及地区分别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其中,还与韩国、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签署了续签协议;与蒙古签署了补充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50亿元人民币/1万亿图格里特扩大至100亿元人民币/2万亿图格里特。(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0日讯)

国家/地区

签署日期

互换规模

有效期

作用

匈牙利

2013年9月9日

100亿元人民币/3750亿匈牙利福林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英国

2013年6月22日

2000亿元人民币/200亿英镑

三年

为双边经贸往来提供支持,并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

巴西

2013年3月26日

1900亿元人民币/600亿巴西雷亚尔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两国经贸往来,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新加坡(续签)

2013年3月7日

3000亿元人民币/600亿新加坡元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为金融市场稳定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

乌克兰

2012年6月26日

150亿元人民币/190亿格里夫纳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澳大利亚

2012年3月22日

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澳大利亚元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蒙古(补充协议)

2012年3月20日

100亿元人民币/2万亿图格里特

三年

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

土耳其

2012年2月21日

100亿元人民币/30亿土耳其里拉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马来西亚(续签)

2012年2月8日

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

三年

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

阿联酋

2012年1月17日

350亿元人民币/200亿迪拉姆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巴基斯坦

2011年12月23日

100亿元人民币/1400亿卢比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泰国

2011年12月22日

700亿元人民币/3200亿泰铢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香港(续签)

2011年 11月22日

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港币

三年

维护两地和区域金融稳定,便利两地贸易和投资,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

韩国(续签)

2011年10月26日

3600亿元人民币/64万亿韩元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哈萨克斯坦

2011年6月13日

70亿元人民币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两国贸易和投资。

蒙古

2011年5月6日

50亿元人民币

三年

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为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

乌兹别克斯坦

2011年4月19日

7亿元人民币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

新西兰

2011年4月18日

250亿元人民币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

新加坡

2010年7月23日

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

三年

推动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

冰岛

2010年6月9日

35亿元人民币

三年

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加强双边金融合作。

阿根廷

2009年4月2日

700亿元人民币/380亿阿根廷比索

三年

印度尼西亚

2009年3月23日

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

三年

支持双边贸易及直接投资以促进经济增长,并为稳定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

白俄罗斯

2009年3月11日

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

三年

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增长。

马来西亚

2009年2月8日

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

三年

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增长。

香港

2009年1月20日

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元。

三年

加强外界对香港金融稳定的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以及推动两地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的发展。

韩国

2008年12月12日

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

三年

向两个基本面和运行情况良好的经济体的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并推动双边贸易发展。

  •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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